昨日起,國家商務部和發改委聯合發布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正式實施,《辦法》明確規定,餐飲經營者不得設置最低消費,違規者最高可被罰3萬元。記者調查發現,島城仍有部分酒店設有最低消費,而更多的酒店則是以加收服務費的方式應對。 記者 李德銀
新規
“霸王條款”昨起終結
餐飲業最低消費一直備受市民詬病,采訪中,很多消費者都表示碰到過最低消費的情況,而且只能無奈接受。實際上,最低消費在法律層面早已被貼上“霸王條款”標簽。早在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就明確表示,餐飲行業中“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于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可請求人民法院確認無效。今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也明確了“包間最低消費”、“開瓶費”屬于強制性消費。但上述兩個法規中并無明確對設置最低消費的具體懲罰措施。
根據《辦法》,從昨日起,餐飲企業不得設置最低消費,對于違規者,商務主管部門可提請有關部門依法處罰;有違法所得的,可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最高不超過3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1萬元以下罰款。這就意味著,餐飲業設“最低消費”最高將吃3萬元的罰單。
調查
一些酒店仍設最低消費
對于新規,島城酒店的執行情況如何?昨天記者進行了調查。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詢問了20家酒店,有4家表示有最低消費。位于奧帆中心的海邊人海洋主題餐廳,在青島算是比較有知名度的餐廳。店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如果就餐人數在8人以上可以不設最低消費,但8人以下用包間的話最低消費在800元。此外,如果自帶紅酒每瓶要加收20元錢的服務費。
面對記者的電話咨詢,位于閩江路上的蜀國傳奇重慶烤魚飯店的工作人員首先就問是幾個人訂餐,當得知記者只有5個人時,他表示沒有這么大的包間。此外,如果記者要進入包間消費,不能自帶酒水。記者表示感覺酒店的紅酒不好,想自己帶一箱紅酒。工作人員表示,要加收60元錢的費用,這是酒店的規定。
記者隨后詢問了同在閩江路上的三寶粥店,服務員也是先詢問有幾個人,得知只有5個人時候,就表示沒有這么大的包間。記者問可否占用大一些的包間。工作人員稱,如果記者一定要堅持用包間,最低消費不能低于380元,這380元消費不包括酒水錢,僅指菜金,而且不允許自帶任何酒水。
對策
酒店包間服務收費提高
記者發現,如今多數酒店都不再設包間最低消費,酒水也可以允許自帶白酒和紅酒,但包間服務費卻在中高檔酒店普遍存在。位于四方區的紫丁香大酒店服務員告訴記者,包間不設最低消費,也可以自帶紅酒和白酒,但包間要收取7%的服務費。得知記者有8人使用包間,海情大酒店的客服人員表示,酒店不限定包間最低消費,但要收取15%的服務費用。此外,位于奧帆中心的俏江南雖然不設最低消費,但也要收取10%的服務費,而且使用包間要有人數上的限制。位于寧夏路上的怡情樓大酒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酒店允許自帶酒水,但要收取10%的服務費用。
島城一高檔酒店的負責人孫經理解釋說,包間是經過裝潢的環境更好,需要的服務員也多,綜合成本明顯高于大堂,如果不設置最低消費,很多顧客都會選擇到包間就餐,這樣就讓他們很被動。孫經理說他們都知道新規的事情,多數都取消了最低消費,但是為了酒店的利益,他們同時也采取了一些的應對之策。 “比如我們把原來的服務費提高一些,以前是5%,現在漲到了10%,希望能把損失補償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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