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進口2.57噸過期施華蔻被通報 漢高稱通報前已主動申請報廢
近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未準入境化妝品信息(2017年10月)》,其中2.57噸施華蔻產品因超過保質期未準入境,生產商、進口商均為德國漢高公司旗下公司。針對未準入境一事,漢高(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下稱“漢高中國”)稱,被查處過期產品早在今年5月份就已完成報廢程序,對為何會出現在10月份未準入境名單中一事并不知情。
德國漢高官網:對每個國家的供應商采用同樣的明確要求
11月30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最新未準入境化妝品信息表顯示,漢高中國、上海楊浦區江灣城路99號尚浦中心6幢5樓~7樓兩家進口商進口的Henkel Global Supply Chain B.V.公司生產的施華蔻系列產品,均因超過保質期被依法退貨或銷毀。此次超過保質期的2.57076噸施華蔻系列產品中,其中2.57072噸的進口商為漢高中國。
信息顯示,此次未準入境產品的生產企業為:“Henkel Global Supply Chain B.V.”譯為“漢高全球供應鏈公司”。據悉,德國漢高公司在新加坡等國家設立“漢高全球供應鏈公司”。而此次漢高中國進口的過期施華蔻產品分別來自德國、西班牙、斯洛伐克三個國家的漢高全球供應鏈中心。
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德國漢高公司官網有一段文字:“目前漢高約在130個國家擁有供應商及其他業務合作伙伴...不論供應商或業務或合作伙伴來自哪里,我們希望他們的經營行為能與漢高的企業道德和價值觀保持一致,因此,我們對每個國家的供應商采用同樣的明確要求。”
自產自銷的漢高 為何進口過期產品?
一方面德國漢高公司展現著“對每個國家的供應商采用同樣的明確要求”這樣一份美好的企業愿景,一方面又自產自銷的進口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中國網財經記者致函漢高中國,對方稱上述過期產品早在2017年5月已經完成報廢程序并被銷毀。
中國網財經記者查看國家質檢總局官網時發現,國家質檢總局會定期發布《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表》,如《10月份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表》于11月30日發布;《9月份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表》于10月30日發布;《8月份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表》于10月19日發布的。
對5月已經完成報廢程序并銷毀的產品出現在《10月份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表》一事,漢高中國方面聲稱并不知情,但報廢產品與此次公布的未準入境產品系同一批次產品。
主動申請報廢 卻無法提供相關報廢影像材料
中國網財經就產品過期未準入境一事致函漢高中國,漢高中國在回復中國網財經的函中稱:已主動于2016年12月向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外高橋保稅區辦事處提出報廢申請,且已經于2017年5月通過該辦事處指定報廢公司完成產品報廢程序。
漢高中國表示,主動申請報廢,是公司在自檢自查時發現可能有一部分產品存在積壓的情況,因此主動提出了報廢申請。此行為是根據市場計劃作出的主動行為,并不是在國家質檢總局發布未準入境相關信息之后的被動行為。
隨即漢高中國提供了一份“第三方清關公司相關文件”,稱此文件系提交報廢申請辦事處指定報廢公司出具的文件。
據中國網財經記者了解,化妝品等產品在銷毀時,會對相關銷毀過程進行視頻、照片證據留存,隨后產品銷毀處理公司開具《產品銷毀證明》報告給產廢方。但是漢高中國只提供一份《第三方清關公司相關文件》,除了文件中申請報廢的“報檢單號”與未準入境的“報檢單號”相吻合外,并不能提供給中國網財經相關銷毀視頻、照片等材料。
據漢高中國介紹,施華蔻產品分專業線和零售線。此次未準入境的超過保質期的產品為施華蔻專業線產品。也就是說,此次產品是銷往美發機構的專業產品,并非消費者在超市貨架上購買的日常洗護產品。
過期染發劑抑或導致頭皮過敏
施華蔻過期產品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出現。2015年11月7日,外媒曾報道,天津一名女士在一家連鎖美發店染燙發時,在美發師的推薦下,選擇了一款價格為798元的施華蔻染發劑。在染發上色后等待沖洗時,發現這盒染發劑的限制使用日期至2014年5月27日。該女士查看了店內施華蔻品牌幾只染發劑,發現有2014年到期的,也有2013年就到期的。而連鎖美發店美發師稱,自己只管染發,產品是庫房同意配貨。
為什么一家連鎖美發店庫存內竟然有過期2年甚至接近3年的產品?一名業內人士表示,過期染發劑很大程度上會導致頭皮過敏,此類事件不排除商家為了降低成本,從而購買過期或者即將過期的產品。而有些消費者在染發時沒有查看自己使用的染發產品的相關信息的習慣,因此給了部分不法商家可乘之機。
不過,產品流通出去以后,生產商和進口商對商品的把控力度會變弱。但是對自產自銷的德國漢高公司來說,漢高中國進口超過保質期的施華蔻產品,到底是不是應該歸咎于企業監管不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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