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因不孕等問題 女子被夫家虐待致死
因死者家屬認為“量刑明顯畸輕”,目前該案已被山東德州中院裁定發回重審
2019年1月31日,山東德州24歲女子方洋洋遭到公婆多次毆打,并于當晚18時許死亡。法醫鑒定顯示,其符合“在營養不良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因死者家屬認為“量刑明顯畸輕”,目前該案已被山東德州中院裁定發回重審。
餓肚子、木棍抽打
冬天屋外罰站
方洋洋出生于1997年1月12日,系山東德州市平原縣前曹鎮方莊村人。其表哥謝樹雷告訴記者,2016年農歷11月,經媒人介紹,方洋洋嫁給了禹城市張莊鎮男子張某(1990年生)。謝樹雷稱,方洋洋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患有精神病,方洋洋是家里唯一的孩子。2019年1月31日,謝樹雷和親戚得知方洋洋在夫家死亡。趕到張某家后未能看到方洋洋,覺得死因蹊蹺遂報警,當晚23時許,警方趕到現場后將張某及其父母帶走并刑拘。2019年9月,三人因涉嫌虐待罪被當地檢方提起公訴。
一審判決書顯示,三被告供述稱,因為方洋洋曾流產,一直未能懷孕,且“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全家人都很氣憤。方洋洋的婆婆劉某英供述,為了給兒子娶媳婦,夫妻倆花光了所有積蓄,結婚后全家人都很渴望擁有一個孩子,因此,流產不能懷孕這個事讓全家人都很氣憤,當時只是口頭數落方洋洋。直到2018年7月,張某去看望方洋洋生病的父親時被打,其氣憤不過就開始讓方洋洋在家里少吃飯,“多數時候一天就吃兩頓飯,吃三頓飯的時候很少”。劉某英稱,方洋洋“犯病不聽話”的時候,自己就會用手打她的臉,甚至用棍子打她的頭、肩膀和腿部。(事發)前兩個月,其打方洋洋的次數比較多,且下手的時候“通常很生氣,不知手上輕重”。冬天天氣變冷了,其隔三岔五還讓方洋洋在院子里罰站,一站就是半個多小時。
劉某英的丈夫張某林打方洋洋的次數最多。因為給兒子娶媳婦“欠了很多外債”,喝完酒后,張某林喜歡“發泄”,就經常打方洋洋,“每次下手都不輕”。出事那天,張某林也喝了不少酒,打了方洋洋,還拿剪子剪掉了方洋洋很多頭發。劉某英稱,還聽見張某林拿方洋洋的頭撞墻的聲音。
方洋洋丈夫張某供述稱,2018年10月,其不出去打工后,就經常打方洋洋,有時一個星期打她一次,有時打兩次,打的方式也變成了“拿棍子抽,推出去罰站、凍她”。
認為量刑畸輕 死者家屬上訴
記者注意到,針對被指控犯虐待罪,張某林等三人的辯護人提出多條辯護意見,包括三人“有自首情節”“方洋洋家隱瞞病情、索要巨額彩禮,也存在一定過錯”。
法院經審查認為,三人不構成自首,且雖方洋洋一方存在精神障礙、很難受孕及方家人存在一定過錯等情況,但這些均不能成為劉某英一家毆打虐待方洋洋之理由、托詞,其虐待毆打行為于法于情不能寬恕。鑒于各被告人歸案后均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且具有悔罪表現,決定從輕處罰;各被告人親屬自愿預交賠償金5萬元,決定從輕處罰;被告人張某犯罪情節較輕,具有悔罪表現,無再犯危險,決定適用緩刑。2020年1月22日,禹城市法院作出判決,張某林犯虐待罪,獲刑三年;劉某英犯虐待罪,獲刑二年二個月;張某犯虐待罪,判二年緩三年。民事賠償部分,三被告賠償楊某(方洋洋母親)42562元。
對于一審判決,方洋洋家屬認為量刑明顯畸輕,且賠償太低,提起上訴。德州中院認為,本案未涉及國家秘密或個人隱私,三原審被告人均系成年人,依法應當公開開庭審理,原審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且未依法保障上訴人的法定訴訟權利,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發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據悉,此案將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在禹城法院重審開庭。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李文滔
[來源:成都商報 編輯:三人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