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95后”男子冒充銀行高管與女性戀愛 詐騙女友11萬
(蔡敏婕 闞倩)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20日稱,一名“95后”男子冒充銀行高管與女性戀愛,以投資為由詐騙女友11萬元。
2016年4月,尚在讀大學的小琳通過“某頂尖大學聯盟”的微信群與昵稱為“Mear”的人成為微信好友。“Mear”自稱“付某”,是留學英國劍橋大學工商管理學博士,回國后擔任某公司運營總監。五個月后,兩人見面確定戀愛關系。交往過程中,“付某”告訴小琳自己目前已擔任某外資銀行上海分行的投行部總監,有多種投資途徑。“付某”隨后以需要投資資金為借口,多次向小琳借錢,累計金額達百萬余元。與此同時,“付某”為了獲取小琳的持續信任,故意營造自己出手大方的假象,通過拆東墻補西墻,匯款轉賬大筆款項給小琳。
2016年春節,小琳與“付某”一起回到男方老家見家長。臨行前,“付某”百般叮囑小琳不要跟家人過多打聽自己的過往經歷。按照男友的叮囑,小琳并未向男友父母打聽。2017年9月,小琳的父親拒絕了女兒男友“付某”的借款請求后,對未來女婿也起了疑心。
為此,小琳打電話向男友父母核實。聽完對方的電話,回憶交往的種種細節,小琳這才認清男友的真面目。“付某”的真名實為鄒某某,文化程度不高,未出國留學,也沒有擔任銀行投資總監。面對現實,小琳悔不當初,不僅自己負擔了兩人10萬余元的日常開銷,轉給“付某”的投資款還有11萬余元未拿回來。
經審理,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鄒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鄒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追繳被告人鄒某某的違法所得110273.8元,發還被害人。
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長鄭昕稱,經查,被告人詐騙對象不止一人,通過與其已判決案件比對,其作案手段均是以虛構自身受過良好教育(留學經歷)、經濟情況雄厚的障眼法,騙取交往對象的信任與之來往,繼而以投資獲高額回報等理由詐騙被害人錢財。
法官提醒,戀愛交往固然要捧著一顆真心來,但也要多留幾個心眼。情侶間的小禮物、小紅包是禮輕情意重,但多次索要大筆款項便可能是另有所圖。網絡交友雖然是當前互聯網經濟發達創造的一種結識異性便捷方式,但更應注重現實世界的實際相處,細心觀察交往細節和個人品德,在享受戀愛之余,用基本的法律常識、經濟常識、生活常識來辨識真偽,維系、收獲一份真情。當發現有上當受騙的可能,應盡早向有戀愛經歷、社會閱歷的家人、朋友訴說,聽取分析意見。一旦察覺被騙錢財,切勿心存幻想,要仔細留存證據,積極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以法律手段嚴懲犯罪分子,及時挽回經濟損失。(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