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調查顯示,46%的家長加入過家委會—— 家委會如何更好發揮積極作用
本報記者 梁丹
每人收取2000元班費,合計收取班費8萬余元,近日,安徽銅陵某中學家委會代收代支高額班費一事引起社會關注。
家委會是否有權收取費用?家長如何看待家委會的角色和定位?近日,中國教育報微信公眾號發起調查,3310名家長參與。
調查顯示,46%的家長加入過家委會,47%的家長認為家委會積極發揮了家長和學校之間的溝通橋梁作用,三分之一的家長認為家委會帶來的積極效益大于消極效益。
在家長眼中,家委會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調查中,認可“方便學校向家長通知學校工作、要求”的家長最多,認可“參與學校管理”的家長最少。
“家委會的核心任務應當是參與學校管理,也就是通過發揮家校的溝通協調作用,更好地理解和支持學校的決策。”中國家庭教育學會副會長、教育部家庭教育指導專委會副主任委員孫云曉表示,“發通知、聯絡日常事務只是家委會簡單的工具性功能,最根本的還是要參與學校的管理,更好地把家校力量結合起來。”
早在2012年,教育部就出臺了《關于建立中小學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提出家委會要針對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問題,重點做好德育、保障學生安全健康、推動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并沒有對家委會的運行管理制定統一的標準和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家委會參與學校教育教學也需要明確邊界。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副理事長楊雄表示,家委會應當在學校的指導下履行職責,配合學校開展相關工作,既不能干涉也不能替代學校教育。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出臺和家長權利意識的提高,楊雄關注到,年輕父母參與家委會和學校教育的積極性在不斷增強。但他也關注到,不管是學校還是家長,對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邊界依然認識模糊。“諸如家長插手教師人員調整、學生座位安排以及教師安排家長監督、批改作業等,實際上都是越位。”楊雄說。
如今,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楊雄認為,這為家長如何參與學校教育和學校如何參與家庭教育提供了基本的原則和規則,“但在實際操作中,依然有不少的空白和模糊地帶,這不僅影響家委會發揮功能,也體現出今天家校協作的一個困境。如何厘清邊界,形成整合優勢,是我們面臨的重要教育課題之一”。
調查中,部分家長表示,孩子班級或學校的家委會缺乏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有效渠道。
“這是一個警示,說明今天家委會的建設還沒有達到理想目標,民主化程度還不夠,這樣的家委會也是難以勝任家校合作重任的。”孫云曉表示,不管是教育部還是全國婦聯,都曾針對家委會的建立、管理出臺過相關文件,下一步,學校應該按照相關規定指導家委會完善建設,幫助更多家長明確家委會的性質、職責和定位。
在實際運行中,楊雄看到有些家委會過度干涉甚至影響了學校教育教學,也看到在多元利益訴求下,一些家委會存在復雜的內外部矛盾。他認為,一個好的家委會既需要在頂層架構上設計好,也需要在過程中堅持民主和協商,更需要教育部門等第三方機構當好“老娘舅”。
在孫云曉看來,家長委員會最根本的角色是家校協調溝通的橋梁,他呼吁家委會和學校從現代教育的眼光考慮什么對孩子的成長最有利,出于公心地為孩子的教育負責。
[來源:中國教育報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