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公派出國留學開始申請,截止日期11月20日
近日,山東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7年度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2017年11月20日。各校分別匯總本單位人員申請材料,不接受個人申報。
據介紹,此次資助類別為訪問學者,資助期限6個月或12個月,資助標準為:留學期限為6個月的,資助人民幣41500元;留學期限為12個月的,資助人民幣83000元。資助經費由出國留學人員包干使用。
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項目重點資助能源、環保、信息技術、人工智能、生物技術、新材料技術、海洋綜合開發利用、先進制造技術、高科技農業、醫藥衛生、金融、財會、經貿、法律、現代管理等專業領域;重點支持重點學科、新興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項目以及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研究開發項目、產學研結合項目等領域的專家學者;傾斜支持博士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培育)建設單位相關學科的專家學者。
申請條件:申請者年齡應在50周歲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應為我省高等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原則上只受理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的申請。具有碩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5年(即2012年8月之前參加工作)方可申報;具有博士學位的申請人,須工作滿2年(即2015年8月之前參加工作)方可申報。曾享受過任何公費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工作須滿5年方可再次申請。
被錄取的人員在出國前外語水平應達到以下條件之一(申請時外語水平已滿足條件者優先選派):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合格;新托福網考總分80分及以上;雅思成績平均分6.0及以上;BFT考試(高級)成績合格;且以上4種類別考試成績均為兩年內有效;外語專業本科或以上學歷(專業語種應與申報國家使用的語種一致);近10年內曾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1年(含)以上。
同時,已有外方邀請函或外語水平已符合派出要求的申請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優先錄取年齡在40周歲以下、已取得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的申請人員;鼓勵赴“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開展國別區域研究;被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延長留學資格有效期。
申請人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書》及電子版;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獲獎證書和科研成果復印件;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國外單位邀請信復印件(若無可不附);《山東省政府公派出國留學申請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表》。
各校分別匯總本單位人員申請材料。研究生培養單位推薦人數不超過8人,普通本科高校不超過6人,其他學校不超過4人;具有附屬醫院的學校可在以上推薦人數的基礎上增報2人;被錄取人員的出國留學資格保留至2019年10月31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
有疑問可聯系:省教育廳國際交流與合作處,電話:0531-8167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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