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選拔藝術類專業人才,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山東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藝術類專業招生類別與計劃編制
(一)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藝術文、藝術理兩類。科類代碼藝術文為“3”,藝術理為“7”。
(二)編制招生計劃時,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以及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非美術類本科藝術專業可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來源計劃)。除上述情況外,中央部門所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各省屬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含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均須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二、藝術類專業考試
(一)美術類專業考試。
1.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管理,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承辦,有關高校負責評卷。
2.考試科目:造型基礎、色彩基礎。每科考試時間均為3個小時,每科滿分為150分。
3.考生的考場號、座位號等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編排。《準考證》由考生于2016年12月15日起自行上網打印。考生持身份證、《準考證》到市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4.考試時間:2016年12月18日,造型基礎安排在上午8:30—11:30;色彩基礎安排在下午2:00—5:00。
5.評卷。山東藝術學院承擔造型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山東工藝美術學院承擔色彩基礎科目的評卷工作。
6.合格分數線劃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考生專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生源及招生計劃情況劃定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類專業考試本、專科合格分數線。2017年1月11日后考生可通過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查詢成績。
(二)非美術類專業考試。
1.非美術類本科專業考試2017年仍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考生持身份證、《報考證》、院校準考證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考試。三證不全或不一致者不準參加考試。
3.普通高校非美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原則上不安排專業考試,認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專業合格成績;若招生院校要求認可本校本科同類專業合格成績,則要在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并在報送招生來源計劃時詳細說明。個別無法對應的高職(專科)專業,必須經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批準后方可安排專業考試。
(三)藝術類專業校考考點設置及報名。
2017年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濰坊市設立省外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考點,向經批準在山東省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的省外院校發放密鑰文件(即密碼),省外院校可選擇上述1個考點安排1次專業考試,沒有取得密鑰的省外院校不能在山東省組織專業考試。在山東省考點考試的具體要求另文通知。
(四)發放合格證。
各校考招生院校在專業考試及評卷結束后,按專業招生計劃1:4的比例確定合格考生名單,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通知考生。各招生院校應明確注明考生的專業成績和排名,通知考生的專業代號、專業名稱必須與山東省高校招生來源計劃數據庫里的信息保持一致。
三、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會公布有關招生信息的必要形式,是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重要依據,是考生填報志愿時的重要參考材料,各招生院校要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備案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4號)的有關要求,制定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章程內容必須合法、真實、完整、準確、表述規范,涉及錄取原則的部分要清晰、明確、通俗易懂,且不存在歧義。比如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要明確具體的錄取原則、招生計劃數,該專業錄取時是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還是按該專業總計劃文、理科考生統一排序錄取等;成績使用辦法要明確,注明是使用統考成績還是使用校考成績,每一次填報志愿錄取時只能認可一類成績(統考成績、本校校考成績、其他院校校考成績)。
四、填報志愿
(一)藝術本科志愿設藝術本科提前批、藝術本科批。
(二)藝術高職(專科)批設一個批次。
(三)考生填報藝術本科志愿時,美術類考生既可以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的專業,也可以填報使用省統考成績的院校的專業;非美術類考生可填報取得校考合格證的院校的專業,也可填報認可其他院校相同專業成績的院校的專業。
(四)考生填報志愿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編寫出版的《2017年山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為依據,填報征集志愿時,要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布的該批次院校缺額計劃及專業代號為準。
(五)藝術類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內,選擇填報藝術類志愿或普通文理類志愿,且只能選擇其中一類填報;普通文理科考生不能填報藝術類志愿。
五、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一)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1.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辦法執行的普通高校自行劃定本校有關專業的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2.其他院校執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劃定的藝術類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二)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高職(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劃定。
六、投檔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職(專科)美術類專業及經批準進行了專業考試的非美術類專業,實行文化成績與專業成績相關聯的投檔辦法。關聯不上專業成績的考生,一律不予投檔。其他高職(專科)藝術類專業關聯本科相同或相近專業合格證投檔。投檔及錄取具體辦法另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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