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一名大一新生報到簽“夢想合同”。 (王馨鈺/攝)
“甲方:未來的你;乙方:現在的你。甲方因未來生活工作的需要,使得乙方能夠在大學四年期間成為一個有夢想有目標追求卓越的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同意簽訂本夢想合同。”3日,揚州大學法學院新生報到處的這樣一份別致的合同,引起了前來報到的新生與家長們的注意。
“以前在工作中也見過不少的合同,這一份夢想合同有新意,讓我眼前一亮。”前來送孩子報到的家長說。“乙方接受甲方安排的以下夢想目標:第一條:乙方在大學四年期間學會獨立、自律、自強;第二條:乙方在大學生活期間學會規劃管理時間,為自己設立目標并努力達到;第三條……”報到處的大一新生們專注地閱讀著夢想合同的內容,他們在家長的見證下,在夢想合同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新生們表示,家長在場見證,會產生督促的作用,提醒自己遵守合約,遵守承諾。
“新生們剛剛入學,還沒有接觸到法學這門深邃復雜的學科,我們擬定這份合同既是為了鼓勵同學們追求夢想,也是想激發他們學習法學的興趣。”該院團委老師李斯明說,這份夢想合同是專為2016屆新生量身定制的。甲乙雙方分別是4年后和現在的學生自己,學生合同簽署完畢后,由學院代替保管,四年后重新發回學生們手中,讓四年后的學生自己去回首大學的所得所失,檢驗他們的夢想是否已經實現。
李斯明稱:“其實這就是與自我對話,為自己設立一個目標。我們結合了歷屆優秀畢業生的經驗分享,制定了這樣一份夢想合同,引導新生培養規劃意識,樹立自己的大學目標,使得在大學四年里的時光更加充實而有意義。”
[編輯:可可]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