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物價局副局長蔣正賢做客網絡在線問政,就教育收費政策進行了解讀。其中,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幼兒園亂收費等問題成為網友關注的焦點。
蔣正賢介紹,根據《青島市物價局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按照經費來源等情況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收費標準由幼兒園根據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園質量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自行制定。幼兒園需要做好價格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民辦幼兒園收費放開的同時,其收費行為仍屬市場價格監管范疇,要求民辦幼兒園調整保教費、住宿費標準時,應當提前兩個月公示。
有網友表示,孩子所在的私立幼兒園收取了1000元教育保證金。蔣正賢表示,根據《青島市學前教育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幼兒園應當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不得跨學期收取;幼兒園除收取保育教育費、住宿費以及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服務性收費、代收費外,不得向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等其它費用。若幼兒園涉嫌違規收費,建議撥打價格投訴舉報電話12358,并提供有關收費憑據,市物價局會依法落實處理。(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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