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膠州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發布消息,備受關注的膠州高三畢業生常升高考志愿被同學郭某某篡改一事有最新進展,膠州市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據了解,刑法286條規定的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后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膠州市檢察院表示,兩個本來可以攜手共赴美好前程的少年,卻因其中一人荒唐的動機,導致了他們現在錯位的人生。該案被膠州市公安局立案后,經媒體報道,常升錯放的志愿終于得到復原,他已經收到了陜西師范大學的錄取通知書,目前已去學校報到。但是,這場噩夢里的另一個少年,什么時候能清醒過來?膠州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平臺將對本案進展進行后續報道。(記者 徐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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