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中國科學院青島科教園、同濟大學青島高等研究院、山東中醫藥大學青島中醫藥科學院……今年以來,國內外20所名校相繼與青島市正式簽約,青島高等教育的發展視野與版圖愈顯開闊。為進一步提升青島市高等教育水平、推動創新驅動戰略實施,近日由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會同市編委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科技局聯合制定了《青島市教育局加快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為集聚科技資源、教育資源和人才資源,為建設國家東部沿海重要創新中心搭建人才智庫。
成立資源引進聯席會議
今年2月,青島市出臺了關于加快引進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意見,青島將加快筑“巢”引“鳳”步伐,廣納人才、培育英才,力求把青島打造成人才高地。在新政策引領下,原本“十三五”期間引進不少于30所高等教育機構,僅今年前7個月就完成了三分之二。北京大學、復旦大學與青島市政府同一天簽約合作……隨著高層次創新人才項目不斷集聚,青島引進高等教育資源的步伐夯實前行。在本月最新出臺的《實施辦法》中,就具體指出了成立青島市高等教育資源引進工作聯席會議,統籌協調解決優質高等教育資源引進、建設中的重大問題。
“到2020年,在青高等教育機構(含軍事院校)總數由目前的25所增加至50所以上。”記者從《實施辦法》中獲悉,推動優質高等教育與資源相連,外延遠遠大于高校的范疇。不單單是引進國內外高水平大學來青辦學,《實施辦法》中的高等教育資源,還包括國內外高校舉辦的開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國際合作、技術轉化、就業創業等方面工作的機構,包括校區、分校、研究院、研究生院、二級學院、國際化人才基地、技術轉移中心、創業實習基地等機構,重點引進以研究生層次培養為主體的辦學機構。
聚焦“高精尖”行業人才
《實施辦法》中明確規定,對入駐青島的高等教育機構給予資金、用地、稅收等傾斜,力度之大可謂空前。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應為國內外知名高校,境內大學原則上應為國家“985”“211”工程大學或國內學科(專業)排名前5名的高校,境外大學原則上應為世界一流大學或擁有一流學科。獨立法人性質的高等教育機構分為辦學機構和研發機構兩種。辦學機構應為大學、獨立學院、高職高專院校、中外合作大學等。研發機構應同時具備研究生培養、科學研究、技術轉移、國際合作等職能。非獨立法人性質的高等教育機構指大學的二級學院、分支機構、非獨立法人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等。教學和科研人員應在30人以上,其中高級以上職稱不低于20%。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以圍繞海洋開發、新一代信息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高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船舶海工、航空經濟等專業學科為發展重點,可謂全方位覆蓋了“高精尖”行業領域。探索混合制等所有制形式
珍貴的高等教育資源,既是一個城市的名片,也是一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重要的助推器,更需要運行模式的多元化。《實施辦法》中,就明確提出了“鼓勵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積極探索公辦、民辦、國有民辦、混合制等多種所有制形式,采取合作辦學、墊資辦學、租賃辦學、獨立辦學等多種辦學方式。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與青島市政府簽訂合作協議,并可根據協議約定,符合事業單位法人登記條件的,經其主管部門審查確認,并經市、區(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可以在青島進行事業法人登記。如需設立事業機構,根據共建協議,按機構編制規定和程序辦理。
此外,高等教育資源作為集聚充沛的人才和科技資源的關鍵所在,鼓勵引進高等教育機構與高水平外國教育機構在青島開展合作辦學。同時,引進的高等教育機構可以依法舉辦獨立法人的中外合作大學或非獨立法人的二級學院、研究院等。
在支持政策方面,記者從《實施辦法》中獲悉,市財政安排資金支持引進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保障人才團隊、設備購置、項目研發及其他教學和科研條件建設。建立財政資金引導機制,探索多元化融資模式,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支持高等教育機構引進建設。引進對青島市科技進步、產業發展、社會建設等具有特別重大意義的高等教育機構的,可實行“一事一議”,予以特別支持。
【相關鏈接】
第一年給予不低于5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
如何用好稀有人才、引進急需人才、留住關鍵人才、培養未來人才?新出臺的《實施辦法》傾力給予了保駕護航的資金支持,如市財政對引進并正式運行的非獨立法人性質的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第一年給予不低于500萬元的啟動補助資金,以后年度根據績效情況每年補助不低于200萬元,連續補助5年。對引進并正式運行的獨立法人性質的國內外優質高等教育機構,第一年給予不低于1000萬元的補助資金,以后年度根據績效情況每年補助不低于400萬元,連續補助5年。《實施辦法》還指出,資金補助的最低標準部分,由市財政承擔。超出最低補助標準以外的補助資金,由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區(市)承擔,區(市)補助額度由各區市確定。
[編輯:可可]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