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500元生活費不夠花,身為大一新生的左朋,先是通過信用卡套現,在財務窟窿增大的情況下,又連續實施偷盜。日前,郫縣法院以盜竊罪判處19歲的左朋有期徒刑一年。
左朋此前是郫縣一所高校的大一新生,父母每月定額給他1500元作為生活費。因為在財務消費上毫無計劃和節制,這點錢對于左朋而言遠遠不夠。左朋的消費,主要花在了請朋友唱KTV和網吧上網等方面。往往月初剛拿到生活費,十來天后,就荷包見底了。
眼看后半月就得餓肚皮,左朋選擇以信用卡套現方式填補窟窿。拿到錢后仍抑制不住消費的沖動,套取的現金很快又被花光。除了生活費外,還得考慮如何償還分期款,左朋已是債務纏身。因為不好意思再向家里開口,左朋趁學校周邊的住戶不在家時,撬開房屋門窗進入屋內盜竊財物。據了解,從去年9月至今年4月,左朋共實施盜竊十余起。4月的一天,他在團結鎮某小區盜竊時被住戶發現,后被警方擋獲。
讓辦案檢察官印象深刻的是,左朋因涉嫌盜竊罪進了看守所后,左朋媽媽給孩子寫了一封信,“信中,這名媽媽并沒有引導孩子從自身角度進行檢討,而是將孩子走上不法道路歸結為交友不慎。她還叮囑孩子不用擔心,所欠的錢已全部歸還。”
大一新生走上犯罪道路,辦案檢察官分析,這反映出了當前部分大學生“財商”上面的匱乏,“一些家長往往不愿意讓孩子過早接觸錢,每一項開支基本都由父母一手操辦。上大學后孩子獨立生活,必然面對各種消費支出,卻缺少了必要的過渡時間和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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