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欺負,家長怎么做才合適?這是家長該認真考慮的問題。資料圖
聽聞女兒經常被三個男同學欺負,父親周某心疼又氣憤,竟帶著菜刀和甩棍找上門。結果雙方發生沖突,周某沖動之下拿刀捅人,造成兩人受傷,其中一名傷者心臟破裂。
周某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日前被思明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帶上菜刀和甩棍一路打聽
找上門后給了男孩一巴掌
30歲的周某有一個上小學的女兒曉曉(化名)。今年1月14日,曉曉中午放學回家,告訴爸爸她被人欺負了。據曉曉說,有三個男同學朝她吐口水,還推她。周某聽了很氣憤,他說這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要找孩子家長理論理論。周某問女兒他們住在哪里。曉曉說不太清楚,只知道名字,其中一個男孩豪豪(化名)住在西林村。
于是,周某把家里的菜刀和一根甩棍裝在包里,獨自出門。他來到西林村一路打聽,還真讓他打聽到了豪豪的家。周某一上樓,就看見一個男孩坐在房間里看電視,周某問男孩叫什么名字,發現男孩正是豪豪后,他火冒三丈:“我是曉曉的爸爸,叫你家長出來!”豪豪回答,在樓下。接著,周某就在走廊里大喊起來,叫豪豪的家長趕緊出來。這時,豪豪辯解說:“不只我一個打的,還有兩個。”周某一聽更生氣了,走進屋里就給了豪豪一巴掌,豪豪大哭起來。
見茶幾上有折疊刀
就拿起來胡亂揮舞
豪豪的媽媽上樓看到此番情景,指責周某說:“有什么事我們大人可以商量,怎么可以動手打小孩?”此時,豪豪爸爸的老鄉也上樓來問怎么回事,因周某說了句“不關你的事”,雙方即推搡起來。
據周某事后交待,他一開始被人摁在桌子上,隨即反抗起來,后來看到茶幾上有一把展開的折疊刀,就拿起來胡亂揮舞,也不知道捅傷了誰。再后來,他就被人打中后腦勺暈了過去,醒來時發現手腳被捆住,一會兒民警就到場把他帶走了。
兩傷者是男孩父親的老鄉,一人心臟破裂一人頭頸部受傷
周某沒想到自己會闖下大禍,兩名受傷者均是豪豪爸爸的老鄉,一人心臟破裂,構成了重傷二級,在被捅傷后,他提醒其他人注意周某手中的刀,用身體壓住周某,但一會兒就倒下了。還有另一名老鄉,頭部、頸部也被刀砍傷,構成輕傷二級,當時他捂著傷口跑到樓下求助他人幫忙報警。
周某事后還說,因為沒見過對方家長,不知道是什么樣的人,認為小孩這么會欺負人,家長也很可能是不講理的,所以才帶著菜刀和甩棍來震懾對方,結果來不及用上自帶的“家伙”,就隨手在對方家里拿了折疊刀。周某自己也被打得一只眼睛青腫,還有些皮外傷。
承辦該案的檢察官認為,周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其行為已經涉嫌故意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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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人咋量刑
根據《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林泳平 宜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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