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西安臨潼警方抓獲傳銷人員418名,大學生占四成。經審查,這些傳銷人員大多采取招工、網友會見和旅游觀光等方式誘騙外地人員進入傳銷組織,從事傳銷活動。”的消息引發熱議。多數網友認為,國家已經打擊傳銷多年,仍然上當受騙,只能怪這些大學生自己糊涂。難道這些大學生在之前都不知道傳銷的危害嗎?肯定不是。那到底是什么原因讓他們屢屢跌入傳銷騙局?不少人愿意以大學生缺乏人生經驗、求職壓力大來進行解釋。
招聘是傳銷集團拉人入伙的首要方式,作為一個大學生,很難不與實習、兼職、應聘打交道。而由于社會上優質職位有限,絕大部分大學生應聘的職位只能是自己此前不熟悉的職位。而且,自己的簡歷也很容易被傳銷騙子掌握,從而被針對性的利用。不要以為傳銷都很容易識破,許多反傳銷專家都指出,在把人拉到傳銷窩點之前,傳銷組織的偽裝往往都是非常精妙的。
“首先,消除恐懼感。當一個人被親友騙至傳銷組織后,肯定會恐懼,或大發雷霆,或沉默不語。這時,周圍人會刻意營造出歡樂的氛圍,拉你一起唱歌、做游戲,給你講笑話。絕口不提讓你掏錢加入的話,而是讓你聽課,理由是,你看懂了課、理解了親友,是走是留自己決定,看懂走了,也不會恨親友。然后,找平衡感。當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毫發無損,錢財一分不少,心里便松了一口氣,警戒有所松懈。周圍人還是給你講笑話,拉你一起唱歌、做游戲,你的恐懼感消失,但是憤怒感未消、委屈難平。身邊的一個人會給你講他被騙過來的經歷。這個人之前的收入肯定比你高,家庭肯定比你好,被騙過來的經歷、所受的委屈和憤怒比你更甚,聽后,你的憤怒感自然減弱。這時,你再聽課,便不會那么強烈抵觸,甚至覺得講課的人口才了得。”一位傳銷親歷者如是說。
“就當是我向你們借錢好不好?三萬塊錢算什么?沒有投資就沒有回報,沒有膽量是干不成大事的。我可不想待在家里那個小地方一輩子,給別人打一輩子工,難道你們要把錢放在家里漲利息嗎?我只要三萬塊錢,以后不會要家里為我再花一分錢!我這里沒有安頓好,我不會回去的!”傳銷騙術是一個精心設計、步步連環的過程,如果只有一個人孤身面對這種“洗腦”,很可能就會陷進去。許多落入傳銷陷阱的親歷者都指出,他們本身對傳銷已經相當警惕了,但在過程中也極為動搖,因為傳銷者會千方百計說服你,他們做的不是傳銷,直到你相信為止。
見網友是傳銷集團的另一種常見手法,記者身邊的一位大學生表示,室友小玲曾在網絡上認識了一個男網友,兩人并不在同一城市,經過幾個月的接觸小玲與網友確定了戀愛關系,網友邀請小玲去他所在的城市玩,小玲滿心期待。誰知去了以后網友并沒有按照之前兩人聊天內容的約定帶小玲到處游玩,而是帶小玲去“聽課”。小玲意識到可能遇到了傳銷團伙,雖然又氣又怕,但也只能按照他說的做。網友表示先聽幾節課,如果確實不感興趣不會強求。小玲說,那幾天每天都是很多人同吃同住,白天唱歌跳舞,晚上講課“洗腦”,根本不給你獨立思考的機會。后來,可能是幾個月的交往確實有一點感情,男網友讓小玲回去了。小玲回到學校后跟室友說起此事來還心有余悸,萬幸安全的回來了。事后,小玲怕“丟面子”選擇忍氣吞聲并沒有報警。
一位大學生表示,自己的同班同學就曾經有過要“拉自己入伙”的意思,并再三表示這不是傳銷,而是以賣產品為主。自己那段時間好像著了魔,真的相信這個產品如何神奇,并最終拿出一千多元做了最低一級的代理。朋友的勸告完全聽不進去,一心想著“分紅”,產品大賣。本著對客戶負責的原則,自己先試用了一部分,直到身體不適去看醫生,醫生指出此產品并不符合國家標準,是引起身體不適的主要原因,這才讓她意識到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騙局。
在《刑法修正案七》中,我國首次加入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但需要指出的是,該罪名僅對組織者、領導者進行處罰,對參加者不予刑事處罰。然而在實際的傳銷誘騙活動中,一般的參加者往往都深度參與了活動,比如非法拘禁等等,這些做法直接誘導新成員陷入傳銷之中,但對此的打擊并不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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