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省教育廳下發《關于組織開展普通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的通知》,今年綜合評價具體如何實施一錘定音。參與試點的高校最終有9所,包括山大、海大、石油大在內的高校榜上有名。半島都市報記者發現,考生如果想通過綜合評價上好大學需走五步:報名、初審、學校考核、填報志愿、錄取。
今年3月17日公布的《山東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中首 提高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該方案里表明,2016年我省將在部分中央部屬 高校和辦學水平較高的省屬本科高校,選擇部分專業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改 革,探索全新的高校招生方式。具體如何實施?5月25日答案揭曉,山東 也正式從2016年起在普通本科高校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省教育廳解釋稱,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是指按照高校人才培養目標 和選拔標準,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校考核 ,按比例形成綜合成績擇優錄取學生的一種多元評價招生錄取方式,其中 學校考核包括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高校考核或面試。開展本科高校綜合 評價招生,旨在進一步促進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引導中學全面貫徹黨的教 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激勵學生提高綜合素質,發展個性特長,為學生 提供多樣化的升學路徑、發展希望和公平機會。
試點高校主要遴選辦學水平較高、招生管理規范、自我約束機制健全 的部屬高校或省屬本科高校。有意愿的本科高校要根據要求確定試點專業 和招生計劃,制定科學完備的試點方案,在每年2月底前向省教育廳提出 試點申請。省教育廳根據教育改革發展需要、高校條件優勢和全省試點推 進情況,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每年的試點高校。
今年試點的首批高校不少,最終敲定9所。根據教育部要求,2016年 確定省域內的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中國石油大學(華東)、哈爾濱 工業大學威海分校、青島大學、山東師范大學、山東科技大學、青島科技 大學、山東財經大學等9所本科高校開展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這其中,加 上山東大學青島校區,駐青高校達到了6所,占絕大多數。
對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也有詳細規定,試點高校確定綜合評價招生專 業要綜合考慮專業優勢、師資力量、發展目標等各項因素,原則上安排在 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的專業。綜合評價招生計劃從試點高校在山東省的統 招計劃中安排,且不能超過在山東省統招計劃的20%。未完成的綜合評價 招生計劃可轉入當年學校統招計劃招生。
■走綜合評價,看清五步
●第一步:報名
報兩次名,今年報名推遲
從首批試點高校來看,學校質量非常不錯,涵蓋了省內所有頂尖高校 ,勢必對考生形成極大吸引力。記者總結發現,想走綜合評價需看清五步 。第一步就是報名,按照要求,已經通過我省當年夏季高考報名并符合試 點高校具體報考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綜合評價招生。考生須按照要求分別 參加我省夏季高考統一報名和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考生要記住, 要報兩次名。
試點高校要在綜合素質評價招生報名前公布本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考 生報考條件,明確網上報名時間、報名辦法、報考要求、錄取程序、錄取 標準等。報考要求應對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設置前 置條件,要將學生社區服務、社會實踐經歷、研究型學習情況和自主選修 學分學習情況等作為綜合素質材料初審的重要內容和進入面試的必要條件 。
考生可根據本人情況和高校要求自主報考,如實提供相關報考材料, 并對其真實性負責。試點高校綜合評價招生報名工作原則上須于當年4月 底前完成。考慮到試點啟動工作實際情況,2016年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 可推遲到6月上旬前完成。
●第二步:初審
同等條件,向農村貧困學生傾斜
報名過后,就是資格審核的環節。按照要求,試點高校要組織相關學 科專家認真審核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確定通過初審參加學校考核的 入圍人員名單。試點高校在確定入圍考生名單時,要嚴格按照公布的辦法 執行。同等條件下,要向農村貧困家庭學生適當傾斜。
試點高校要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等途徑及時將通過初審入圍學校考 核的名單告知考生。
●第三步:學校考核
高考后成績公布前進行
通過初審的考生有資格參加試點高校組織的考核。學校考核方式包括 對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測試或面試。
學校考核的第一關是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試點高校要認真研 究制定科學規范的考生高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和辦法,組織有關專家 、教師等專業人員按照相關辦法要求,對考生的高中階段學生綜合素質檔 案材料進行研究分析,采取集體評議等方式對考生綜合素質情況做出客觀 評價。
第二關則是考生素質測試或面試。試點高校根據國家教育考試工作要 求實施素質測試或面試工作。要按照培養目標和專業能力的要求,確定本 校素質測試或面試的內容、標準、形式和辦法;命題、評卷嚴格實施保密 制度,所有涉密人員要簽訂保密責任書,明確試題命制、印刷、運送、使 用、評閱和保管各環節保密責任,試題命制采用封閉入闈形式;要遴選校 內外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認真負責的專業人員,參加測試或面試的命 題、考試、評卷等工作;要建立相關人員專家師資庫,并根據各環節工作 需要隨機抽取形成專家組,每個專家組須由5人以上組成;專家組產生和 實施過程須由紀檢部門人員現場監督,并全程錄音、錄像。素質測試或面 試要嚴格實行回避制度。
按照規定,學校考核應安排在高考結束后、高考成績公布前進行。
試點高校要根據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測試或面試成績,按照不超 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入圍學生名單要在試點高校網 站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無異議的入圍考生,要及時通知 考生所在中學及考生本人,同時將入圍考生名單和數據庫報省教育招生考 試院備案。
●第四步:填報志愿
提前批填報,不影響其他志愿
高考成績公布后,入圍考生應在本科提前批次填報綜合評價招生試點 高校志愿,若同時獲得多個入圍資格,只能選擇一所高校填報。不填報或 填報未入圍綜合評價招生試點高校志愿,視為放棄該項招生資格,但不影 響其他志愿錄取。填報專業志愿須在該項招生公示的專業中選擇,否則視 為無效。
●第五步:錄取
高考成績占50%以上
錄取成績由考生綜合成績決定,綜合成績由試點高校依據高考成績、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校考核成績,按一定比例計算形成。其中,高 考成績在其中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其余兩項在其中的占比由試點高校 自行確定。上述三項成績在綜合成績中的占比,試點高校須在招生章程中 注明。
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試點高校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志愿及該校投檔 控制分數線,分試點高校一次性全部投檔,由試點高校根據相關招生計劃 及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并按規定程序辦理 錄取手續。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高考成績由試點高校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我 省首次確定的本科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
錄取名單要分別在錄取高校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中央 部屬高校還須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應包括 姓名、性別、所在中學(或單位)、綜合成績、高考成績、測試成績、學 業水平考試成績、擬錄取高校及專業等。
綜合評價招生已錄取的學生,其他院校不再錄取,各試點高校要將此 規定明確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簽字確認知曉此規定。
(半島記者 魏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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