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高校今年也要招收免費師范生了。昨天,《山東省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發布,并向社會征求意見。凡熱愛教育事業,畢業后志愿到農村學校長期任教,具備普通高考報考條件和認定教師資格身體條件的高中階段畢業生均可報考免費師范生。
省屬高校開招免費師范生
國家師范生教育已經推行9年,培養了眾多優秀的基層教師,從2016年起,我省將在省屬高校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根據全省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需要,免費師范生重點培養學有專長、勝任多學科教學的小學全科教師和一專多能的初中短缺學科教師。
免費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住宿費,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所需經費由省財政按每生每年10000元的標準撥付高校。其中生活補助經費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學校按每人每月(共10個月,寒暑假除外)400元標準足額發放給免費師范生。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免費師范生經費撥付標準和生活補助標準。優秀免費師范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評選。鼓勵各地人民政府和社會各界設立免費師范生專項獎學金。
招生按需求制定計劃
《辦法》規定,免費師范生的招生計劃將按需求確定,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機構編制、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根據教師隊伍建設規劃,統籌考慮開足開全課程對師資的需求和農村中小學編制使用情況,確定免費師范生需求計劃及學科分布,經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于每年10月底前,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機構編制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匯總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統一報省教育廳。遴選確定承擔免費師范生培養任務的高校,統籌安排高校免費師范生分專業招生計劃,確保招生培養與教師崗位需求有效銜接。
免費師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考生成績須達到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報考免費師范生須承諾,畢業后到農村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少于6年。已錄取的免費師范生報到入學前,要與招生高校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培養協議,明確三方權利和義務。鼓勵和支持免費師范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未按規定簽訂三方協議者,取消入學資格。
免費師范生畢業有編有崗
免費師范生入學后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范免費教育范圍內進行二次專業調整。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2年內,本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在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為免費師范生,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其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免費師范畢業生一般安排到學科教師緊缺的農村學校。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先使用農村中小學空余編制,必要時通過使用臨時周轉專戶編制等途徑,確保免費師范生有編有崗。
免費師范生畢業后,未按協議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要按規定退還師范生免費教育經費,并交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免費師范畢業生在農村學校任教未滿6年的,根據服務期未滿年限,按比例退還師范生免費教育經費和交納違約金。免費師范畢業生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可在農村學校間從事教育管理工作或進行交流。
(記者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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