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錄取證正面。
高考錄取證反面
1954年夏的高考,因考生少,自貢市當時沒設考場,內江周邊縣市的考生參加高考時,都集中在內江一所中專學校,吃,住,考于一體。
當年的錄取通知,除錄取學校發函寄給被錄取考生外,《人民日報》還將全國各地被錄取新生分校分專業登錄于該報上,頗有點“金榜題名”的味道。
當時,西南地區被錄取了的考生,都統一胸戴“西南區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委會”制作的胸章趕到成都集合,各所錄取了新生的學校,也都派老師來接新生。
當年,被錄取到山西太原工學院的學生,隨帶隊老師從成都出發坐敞篷貨車至寶雞(當時還無寶成鐵路,無父母陪同)經過四天的翻山越嶺,換乘火車到達太原。沿途除吃飯自理外,一切均由帶隊老師打理,生活困難同學出發前發給生活補助費。當時老師問學生:十天路程要求補助多少?當年學生伙食費一個月六元,那十天就多算點,要五元吧。老師說:外面生活比較貴,五元不夠,我給你二十元吧。這二十元可是接近當年中專畢業生一月的工資了呢。
(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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