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大四的學生小張滿心歡喜地租到一套“物美價廉”的房子,在和“房東”簽合同后,她將半年的房租以及押金共7000元交給了“房東”。然而讓她沒想到的是,她辛辛苦苦搬了家才住了2天,房子的真正主人找上門來了,小張這才意識到,她掉進了一個“租房陷阱”。
天上掉餡餅 房租比周邊住宅便宜一大截
小張是一個大四的學生,由于本學期開始要到工作單位開始實習,住寢室不方便,于是有了租房住的想法。小張的實習公司在香港中路上,所以按照就近原則,她想在辛家莊租房。在網上找了幾天后她發現這一片區的租金都偏高,以合租的形式租一個房間都要至少1200元,單室套一的房子則在2000元左右,這讓還沒有經濟收入的小張十分為難。
有一天她在網站上刷新租房信息時,突然看到一則讓她心動的出租信息,辛家莊三小區一個套一的房源,每月租金1000元。小張眼前一亮,當即就跟“房東”電聯了,并約定了看房時間。“那套房子裝修不錯,家電都齊全,離我上班的地方也很近,最關鍵的是房租比周邊便宜將近一半。”小張表示,在看房后她立刻就決定租下這套房了。
小張告訴記者,“房東”是一個30左右的男子,名叫李輝,他告訴小張,之所以房租定得這么低,就是希望能找一個愛護房子的人,他并不指望租金賺錢。
按照雙方的約定,小張一次性交半年的房租以及一個月房租的押金,總共7000元。然而簽合同的時候,“房東”卻告知小張,房產證在他父母那里,他可以改天再拿給小張看。正在小張遲疑的時候,“房東”卻主動拿出了身份證,對小張說:“你要是不放心的話,就把我的身份證拍下來吧,有身份證在,我跑不了。”聽了這番話,小張便放松了警惕,再加上這個“房東”從穿著到談吐都老實巴交,小張便痛快地將7000元錢交給了他。
真房東現身 假房東收錢后不見蹤影
簽合同之后,房東讓小張2天后再搬過來,他好再打掃一下房間。小張心想反正不差一兩天,就同意了,2天后,她如約搬進新家,剛剛收拾停當,沒想到就迎來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有個人來敲門,跟我說他才是真正的房東,我當時還以為是騙子,但他卻向我出示了房產證,我這才意識到,之前那個人才是騙子。”小張說。
真正的房東姓孫,他告訴記者,李輝租了他房子半年,但眼看要到期了,他就打電話給李輝,誰知電話已經停機,他就想親自來看看。來了后發現,租客已經“易主”。孫先生和小張反應過來,他們是同時遇到騙子了,于是他們便報了警,據警察調查,“李輝”的身份證是假的。
然而烏龍事件并未結束,就在警察還在調查的時候,又來了一個租客,他對孫先生和小張表示,是李輝將房子租給他的,他同樣是交給了李輝7000元的房租和押金。原來,“李輝”用假身份證同時騙了兩個人,他當初讓小張推遲兩天再搬進來,就是利用這個時間帶別人來看房。目前,警方正在對此事進行處理。
租房莫大意 簽合同前一定要看房產證
小張的遭遇給所有租房客一個警醒,尤其是馬上即將迎來大學生畢業季,島城的租房季也要隨之到來,不少學生為了節省中介費,更愿意自己在網上尋找房源。業內人士表示,這種情況下一定要多留個心眼。簽合同前要確認房產的產權是不是房東本人,身份證、房產證等一件都不能少。此外,對于租賃合同上的附加條件,需要細讀,特別是對于房屋押金扣除附加項,如存有異議需在簽訂前與房東進行協商,必要時可簽訂補充條款。另外,建議租房者要留存房東提供的身份證和房產證復印件,這樣有助于出現糾紛時提交證據。
此外,租房者在房租價格上也要提高警惕,如果房租與周邊房屋的價格有明顯的差異,就要多斟酌一下,切莫貪圖小便宜而上當受騙。
業內專家還重點提醒,當下二房東普遍存在,在與二房東簽合同時,務必要確認二房東的相關信息,包括租賃合同、是否經過房東同意等。”除此之外,租客要根據自己的經濟實力租房子,房租把控在每個月薪資的1/3以內最合適,在此基礎上考慮房子的裝修、交通、購物等方面,提高租房的性價比。
針對剛畢業的大學生,去哪里租房會比較合適呢?目前來看,市南、嶗山的租金都比較高,建議剛剛畢業的大學生可以選擇青島老城區的一些傳統居住板塊,比如錯埠嶺、海云庵、水清溝等,目前這些區域的月租金在1400-1800元/月之間,如果年輕人是以合租的方式承擔,每人每月僅需七八百元,負擔比較輕。而且這些老城板塊生活配套與交通配套都比較健全。另外,李滄公園和十梅庵板塊目前都是租房的“價格洼地”,一個二居室的房子,租金大約是1000—1400元/月,對于剛剛走入社會,沒有經濟基礎的大學生畢業生來說,可以重點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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