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銷售宣傳手冊中,深色陰影面積為不計入建筑面積
承諾贈送的房屋面積,收房時卻變成了實得面積,要補繳房款。1月4日,因不滿開發商違反售房時的承諾,武漢復地東湖國際6期兩百余業主拒絕收房。
業主李可月向荊楚網反映,2014年9月26日,她在武漢復地東湖國際6期購買了一套101平米的兩居室。當時,開發商以兩房變三房為賣點進行銷售,承諾該戶型會贈送約9平方米的小屋。由于有贈送面積,101平米戶型比同棟樓同層的89平米戶型單價貴2000元左右。
“超值附贈。最大化滿足東湖階層家庭生活需求。”對于這個由通風井改造成的“隔間”,銷售宣傳冊上如是介紹。
在和開發商簽署購房合同后,李可月又被要求簽署了一份補充協議,明確贈送面積后期澆筑由開發商負責,會按3室2廳1衛交付。
然而,1月3日交房時,開發商卻沒有遵守承諾,而是要她將這塊贈送的面積進行計算,再交43740元才能收房。
同期交房的業主中,與李可月有著同樣問題的業主有250多戶,根據樓層高低,每戶需補繳4-5萬不等的差價。為此,兩百多名業主拒絕收房。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以往從公攤面積擠出空間贈給買房者,是開發商熱衷的營銷法寶。2014年7月,為規范房地產市場,住建部實施《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細化建筑產品面積的計算規則,將飄窗、挑高露臺、地下室、通風井納入建筑面積計算,極大壓縮了開發商“擦邊球”的操作空間。
面對新規,武漢部分房地產開發商選擇的是堅守當初給業主的承諾,答應贈送的面積,均不打折扣地執行到位。
1月4日下午,記者陪同李可月來到復地東湖國際售樓中心向有關負責人詢問解釋時,工作人員稱,因領導在外地開會不方便通過電話回復,復地東湖國際方面會在1月7號進行答復。
湖北山河律師事務所律師鞏軍慶表示,雖然國家政策有變動,但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開發商應履行售房時的承諾。
由通風井改造成的“隔間”為贈送面積
(記者張揚 鐘劍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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