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青島12月10日訊(記者 宋祖鋒) 明明家中沒通暖氣,卻被告知必須要交40%的供暖費,不然就會停水、停電。日前,即墨福馨園小區的多名住戶遭遇停水,有的已經停水一周。
“我家現在停水已經一周了,生活很不方便。”10日,住在即墨長阡村福馨園小區的劉女士說,她每月按時繳納水費,不料因為今年沒有交供暖費,3日開始,她家就被小區管理人員停水,到現在已經一周時間了。劉女士說,小區管理方規定無論住戶是否開通暖氣都要繳納供暖費,如果不繳供暖費就給住戶停水、停電。在小區單元門張貼的一張通知單也印證了劉女士的說法,通知單中寫道,今年該小區供暖收費標準為每戶2070元,閣樓每戶1730元,對已入住小區沒開通供暖的住戶也要繳納全額供暖費的40%,逾期不交將給住戶停水、停電。“不開通供暖也要交供暖費,不交供暖費就給停水、停電,這也太霸道了!”劉女士對小區管理方的“霸王條款”十分憤慨。
“住戶只要入住必須繳納供暖費,這是村里的規定。”小區服務辦公室一名工作人員說,福馨園小區由長阡村村委開發建設,供暖也是由長阡村村委負責。幾年前,小區剛開始集中供暖的時候,有些住戶“蹭暖”,致使繳納供暖費的住戶家中達不到供熱標準,紛紛投訴。3年前,長阡村村委決定,不開通供暖的住戶也要繳納相應比例的供暖費,收繳費用用于小區供暖,保證小區供暖住戶家中的溫度達標。工作人員稱,目前小區有300多戶住戶,其中大多數都全額繳費,少數住戶不開通供暖但也繳納規定數額的供暖費,停水的幾戶既沒開通供暖也不繳納供暖費,管理方以停水、停電的形式也是“督促”住戶盡快繳費。
“居民是否開通供暖是自愿行為,小區管理方也不能強迫住戶開通。”對此,山東文鼎律師事務所王琳麗律師認為小區管理方規定住戶必須繳納供暖費帶有強迫性并不合理,如果業主不開通供暖也不應該繳納供暖費。同時,住戶按時繳納水費,小區管理方也沒有權力給住戶停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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