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消毒產品≠藥品,青島市衛生計生委支招這樣安全使用
近年來,消毒產品的使用也越來越廣泛,但不少人卻陷入拿消毒產品當藥物使用等誤區。市衛生計生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購消毒產品時勿輕信有關宣傳,切記消毒產品不具有治療疾病作用,不能當作藥物使用,謹慎選擇正規的藥房、超市購買,最主要的手段是通過看產品包裝上的標簽來進行辨識。
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局執法人員表示,目前市場上的消毒產品有三類:一是消毒液,如84消毒液、碘伏消毒液等;二是消毒器械,如消毒柜、紫外線消毒器等;三是衛生用品,如餐巾紙、棉簽、濕巾、衛生巾、衛生護墊、紙尿褲、抗抑菌制劑等。其中,部分違法商家將非消毒產品擅自標識“消字號”,以消毒產品名義宣傳療效,冒充藥品,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該執法人員表示,消費者在選購消毒產品時,最主要的手段是通過看產品包裝上的標簽來進行辨識。
一是看產品包裝上應有生產企業名稱、地址,應標有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其編號格式是(省、自治區、直轄市簡稱)衛消證(發證年份)第×號,如(魯)衛消證[2017]第0112號,無證的產品一定不能選用。第一類、第二類消毒產品(消毒器械、消毒劑及抗抑菌制劑)首次上市前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進行衛生安全評價,評價合格的消毒產品方可上市銷售,消費者可要求商家提供產品衛生安全評價報告查對。
二是產品包裝上應標明產品執行的衛生標準號、生產日期、有效期或生產批號、限定使用日期,超出有效期的產品不要使用。
三是看產品標簽(含說明書)是否出現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如“抗炎”、“消炎”、“殺精子”、“避孕”等,或者標有藥物成分,如抗生素、激素等,或存在虛假、夸大和絕對化的詞語,如“特效”、“高效”、“奇效”、“廣譜”等,這些產品都違反了《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要求。四是看標注殺滅或抑制微生物的種類、使用范圍,如是用于皮膚黏膜的還是環境物表的,還是用于瓜果蔬菜的,再根據我們的用途來選擇。
市衛生計生委提醒廣大市民,如發現消毒產品生產經營的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與轄區衛生計生執法部門聯系。(記者 隋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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