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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改委等部門6日公布《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提出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
據介紹,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其中,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特需醫療服務和其他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較強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落實市場調節價政策。
意見要求,各地要圍繞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原則,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重點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等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
意見強調,要統籌兼顧、統籌考慮各方面利益,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公眾總體負擔不增加。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為了確保改革后患者負擔總體上不增加,提出了多項配套保障措施,一是醫療服務價格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主要通過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價格,以及通過規范診療行為降低藥品、耗材等費用騰出的空間,以確保醫藥費用總量維持平衡;
二是與醫保支付政策進行配套銜接,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要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患者醫療費用負擔總體上不增加;
三是,強化醫藥費用控制,各地要明確控費指標,確保區域內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記者 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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