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歲女子婚后被診斷出白血病,單位及政府部門,先后給其捐款10多萬元。然而從去年9月起,丈夫失聯,積蓄和善款約20萬元也都消失了。由于無法聯系到女子的丈夫,法院立案3個多月無法開庭。后女方丈夫終于現身。6月15日,駐馬店驛城區法院第四次開庭審理該案,女方丈夫表示愿拿8萬元錢了結此事。
事件丨妻子患白血病,丈夫攜善款消失
23歲的李靜16歲棄學打工。曾在駐馬店一家超市工作,劉某家里條件相對不錯,2014年1月16日,李靜和劉某結婚。2014年12月,李靜被確診患上白血病。為求生,李靜把自己多年來打工積攢的16萬余元,全部交給丈夫,希望丈夫陪她度過這個艱難時刻。
經李靜估算,加上超市給李靜補發的工資和市工會及其他部門給的補助,各界給她的善款有10多萬元。李靜把這些錢全交給了丈夫。然而,2015年9月22日上午,丈夫稱外出給她買飯,隨后就失去了聯系。
李靜查詢得知,其在醫院看病共花費27萬元錢,丈夫通過新農合和大病救助二次報銷,共報銷了20萬元錢,丈夫在她看病上僅花了7萬多元錢,尚有約20萬元不知去向。
2015年11月4日,李靜通過駐馬店驛城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駐馬店驛城區法院受理該案后,由于一直無法和李靜的丈夫取得聯系,導致案件一直無法開庭審理。
今年4月,李靜的丈夫劉某現身。劉某稱,這幾個月自己一直在外邊打工,面對家庭的變故,他也是壓力重重。而李靜稱,自丈夫消失后,她已經7個月零5天沒見到丈夫了。其間,丈夫曾給她通過電話,
丈夫說自己可以幫她把醫院的押金交上,但條件是李靜必須到法院撤訴,李靜擔心撤訴后再生變故,所以堅持要求開庭審理。
4月27日,驛城區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此案。原告方認為,加上社會捐助的10多萬元,尚有約20萬元不知去向。李靜要求劉某歸還其捐款、社會救助補貼及其他款項共計217150.6元,此外還須支付其治療費、撫養費并承擔后續治療費共18萬元,以上總計397150.6元。
審理丨男方愿拿8萬元,條件是女方須撤訴
對此,被告方辯稱,捐款及救助補貼早已花完,報銷來的錢,花在他父母身上了,他母親患有精神疾病。法院當庭沒宣判該案。為查清事實,5月23日和5月27日,法院兩次開庭審理該案,這兩次庭審,法院主要是對雙方相關證據進行補充。
其間,法院又對該案進行了調解。被告表示,他把結婚時買的轎車賣了8萬元錢。可以給女方這8萬元錢,但條件是女方必須撤訴。該要求被女方拒絕。兩次庭審不了了之。
6月15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該案,仍沒有結果。原告稱,從去年11月4日立案起,該案已持續了8個多月。其病情又復發了,她沒有太多時間等待了。
目前,此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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