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謀取高額利潤,夫妻倆花錢學會制作假藥技術后,購入各種中、西藥,混合面粉和白酒后制成假藥,5名下線走街串巷擺地攤、快遞郵寄等方式進行銷售。近日,韓某某、鐘某某等7名被告人被儀隴縣法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1至2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至4萬元。
2013年初,韓某某、鐘某某夫妻為了謀取高額利潤,花錢從一陌生人處學會了制作假藥的技術。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期間,夫妻二人從成都市國際商貿城藥材市場多次購進中藥材1000余公斤,并在該市場藥材加工商處將中藥磨成粉。同時,鐘某某以西藏本草唐藥業公司經銷商的名義,在該市場購進去痛片、醋酸潑尼松、維C、多酶片等多種西藥,并從眉山市彭山區購入面粉和白酒。二人將購進的藥材運回眉山市彭山區彭祖大道的出租屋內,開始了制造假藥的犯罪之路。事后,二人又將制成的假藥取名為“蛇膽追風丸”,宣稱主治風濕疾病。
假藥制成之后,韓某某、鐘某某二人將生產的約10萬粒“蛇膽追風丸”以每粒0.25元至0.3元不等的價格,通過快遞郵寄銷售給盧某某、聶某某等5名下線人員。下線人員為突出該藥的獨特性,給藥丸取名“苗家追風丸”,后通過走街串巷擺地攤、發放傳單、快遞郵寄等方式以每粒2元左右的價格進行銷售,并欺騙當地群眾此藥為祖傳秘方,主治風濕疾病。
目前,該假藥被銷售至南充儀隴縣、眉山仁壽縣、樂山犍為縣、達州渠縣等地。經鑒定,上述藥丸系無包裝、無生產日期、無生產批號的假藥。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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