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與醫院產生糾紛,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不但耗時耗力,還容易激發醫患矛盾。記者昨天獲悉,今年10月份,城陽區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正式成立。目前,已參與調解醫療糾紛近10件,促使當事人在雙方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和解。
具有調解和普法功能
“醫療糾紛原因復雜,衛生和醫療機構協調解決困難較大,通過司法途徑解決時間較長,城陽區嘗試采取非訴訟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來解決醫療糾紛。”城陽區司法局工作人員說,醫療糾紛調委會位于安城路11號 (城陽區多元化糾紛調解中心三樓),主要職能是為全區各醫療衛生機構發生的有關醫療糾紛類事件進行調解,防止糾紛激化;同時,還可以向當事人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及醫學常識,引導當事人依據事實和法律通過協商解決糾紛。
調委會主任由具有多年臨床工作經驗和醫療糾紛調解工作經驗的退休醫生擔任,另外選聘2名具有法律從業經歷的人員擔任專職調解員和調解員助理。同時,組建起由醫學專家、律師組成的20人的專家團隊,對一些疑難復雜醫療糾紛進行 “專家會診”。
程序靈活不收取費用
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可以到醫療糾紛調委會申請調解,調委會審查相關材料后,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決定。決定不受理的,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途徑解決;決定受理的,進入調解程序;對于疑難復雜的,邀請醫學專家、律師專家進行商討。調解成功的,制作人民調解協議書,并督促雙方當事人履行;調解不成的,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人民調解介入醫療糾紛沒有嚴格的固定程序,也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愿意繼續調解,可以馬上終止,具有較大的靈活性。“通過調解方式處理醫療糾紛,采取非訴訟方式達成協議,為涉事人員節省人力、財力和時間,對當事雙方都是巨大的解脫。”城陽區司法局相關負責人說。需要調解的市民,可咨詢67762615或18863932267。
(記者 王濤 通訊員 矯超 段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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