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國進出口銀行被罰90萬元
4月以來,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官網先后公示了12張罰單,處罰對象包括銀行、保險、信托公司,共涉及6家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合計罰沒179.3萬元。對于此次被罰,多家金融機構表示已按照監管要求整改完畢。
銀行業:
中國進出口銀行嚴重不審慎
銀行業方面,本月的兩批罰單涉及一家政策性銀行一家股份制銀行。其中,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5號)顯示,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因民營集團客戶授信管理嚴重不審慎,被罰款人民幣9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3號)顯示,時任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公司客戶二處處長的曹英麗,因對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民營集團客戶授信管理嚴重不審慎的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警告。
保險業:
英大泰和、長安保險等虛列費用
記者梳理發現,2024年以來,監管部門對保險機構開出的相關罰單已超過50份。其中,編制虛假材料、虛列費用等行業“頑疾”受到監管部門持續關注。在此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開出的罰單中,有2家保險公司被罰原因涉及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
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6號)顯示,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城陽支公司因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罰款人民幣7萬元。同時,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4號)顯示,時任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城陽支公司經理的崔鵬,因對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城陽支公司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8號)顯示,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被罰款人民幣22萬元。同時,行政處罰決定書(青國金罰決字〔2024〕17號)顯示,時任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市場營銷部副經理(主持工作)的張家樂,對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虛列業務及管理費、虛構保險中介業務套取費用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人民幣3萬元。
信托公司:
陸家嘴國際信托信披不實被罰
這批罰單中有3張罰單開給了2003年于青島市成立的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島海協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據罰單顯示,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實,風險揭示不充分等違法事實,針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青島監管局對其處30萬元罰款。時任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運營部總經理婁佩琍和時任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信托業務三部總經理楊靜也因此被警告。
整改情況:
進出口銀行和長安保險未反饋
對于此次被罰,多家機構表示,已按照監管要求全部整改完畢。其中,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城陽支公司表示,此次被罰問題在去年監管機構檢查時被發現的,公司秉承即查即改、立查立改的原則,積極推進整改落實工作,截至目前,已按照監管要求完成整改,并將整改情況上報監管部門批示。陸家嘴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告訴記者,公司已針對處罰整改完畢。
另外,記者還于4月11日上午致電中國進出口銀行山東省分行辦公室,想了解這次被罰后針對被罰事由的具體整改情況。工作人員表示去落實針對處罰的整改情況,并將在第一時間將整改情況反饋給記者。但截至發稿,記者未收到該公司的整改情況反饋。記者同樣未收到整改情況反饋的還有長安責任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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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信通訊信披不及時被立案
同樣是因為信息披露問題,近日,島城一家上市企業鼎信通訊(603421.SH)涉嫌重大事項披露不及時,被證監會立案。3月30日凌晨,鼎信通訊發布公告稱,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該公司涉嫌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被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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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姚文嵩
[來源:半島都市報 編輯:戴慧慧]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