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曝光4起環境違法典型案例 紅星物流、雙元生物等上榜
記者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今年以來全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統籌推進各項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的同時嚴厲查處環境違法行為。現對青島紅星物流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等4起涉嫌違反規定設置入海排污口、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未按照規定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的環境違法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具體案例如下:
一、青島紅星物流實業有限責任公司涉嫌“違反規定設置入海排污口”案
2020年2月19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西海岸新區分局執法人員對位于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遼河路東的青島紅星物流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碼頭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碼頭辦公樓生活污水通過自行設置的入海排污口排入碼頭附近海域。該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三十條第一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七十七條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的規定,西海岸新區分局依法處罰款2萬元。
二、青島雙元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私設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0年4月17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執法人員會同監測人員對青島雙元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有廢水通過廠區地下管道排到灌溉水渠中,監測報告顯示排放的水污染物中全鹽量3690mg/L、化學需氧量75mg/L、總氮22.6mg/L,均不符合《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第5部分半島流域》(DB37/3416.5-2018)二級標準。該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和《山東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編號8之規定,平度分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款60萬元,并移送公安部門。
三、青島林洲鑄造機械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大氣污染防治設施案
2020年5月14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平度分局開展凌晨錯時執法行動,對青島林洲鑄造機械有限公司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正在生產,鑄造車間焙燒爐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未運行,該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和《山東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18年版)》編號30之規定,平度分局依法處罰款10萬元,并移送公安部門。
四、青島泰新機械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監測并保存原始監測記錄案
2020年7月8日,青島市生態環境局萊西分局執法人員對青島泰新機械有限公司項目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2019年1-6月份,未落實環評文件及批復要求開展監測。該公司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二項之規定和《山東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0年版)》編號7.萊西分局依法處罰款10.75萬元。
吳 帥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