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發文:開發企業不得拒絕公積金貸款 拒不整改暫停網簽
6月3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行為保障職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強市場監管,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簽署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銷售現場予以公示。對經查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暫停預售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通知自2020年6月3日起施行,此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
通知提到,精簡材料提速增效。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嚴格落實貸款合作項目“預售簽約”條件,進一步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精簡貸款證明材料,優化貸款辦理流程,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發放效率,確保貸款資金及時到位。加強銷售行為管理。加強市場監管,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簽署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并在樓盤銷售現場予以公示。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同時強調,切實加強監督檢查。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建立信息共享和協同治理機制,聯合開展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房地產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問題。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房地產開發企業阻撓或拒絕購房人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通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熱線12329投訴反映。
通知明確,加大聯合懲戒力度。對經查實房地產開發企業存在限制、阻撓、拒絕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市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暫停預售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并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記者 于紅靚)
[來源:大眾網 編輯:古德]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