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擬批復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
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6家園區擬批復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的公示。其中包括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科學技術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的指導意見》(環發〔2011〕143號)和《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環發〔2015〕16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要求,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技術核查組和驗收組對蕪湖經濟技術開發區、嘉興港區、珠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濰坊經濟開發區、山東魯北企業集團、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等園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工作進行了技術核查和驗收,上述園區均通過了核查和驗收,予以公示。
公示期從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5日。
(記者 陸波)
鏈接
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驗收技術核查意見——
2019年12月4日,技術核查專家組對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進行了技術核查。專家組認真核查了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園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的驗收報告、回顧性評價報告、工作報告、重點項目匯編等相關資料,對數據來源、真實性等進行了認真核對,對青島惠城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青島港自動化碼頭、中德生態園展館、中德生態園被動房體驗中心、海爾洗衣機互聯網工廠等重點企業和項目進行了現場考察,完成了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驗收工作表,并就核查情況與園區有關負責同志進行了交流,形成技術核查意見如下:
園區創建工作檔案、各類臺帳基本齊全,數據可信,按照建設規劃對園區進行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的建設,基本完成了規劃的階段目標、指標和主要項目,2018年各項指標均達到《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標準》(HJ 274-2015)。
技術核查組同意通過技術核查。
建議:
1、對有關數據材料進一步補充說明。
2、進一步挖掘和凝練園區亮點。
3、按照《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管理辦法》中驗收報告編制大綱的要求和專家意見,對驗收材料修改完善。
驗收意見——
2019年12月25日,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對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工作進行了驗收。專家組聽取了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的工作報告和驗收報告,以及技術專家組關于技術核查意見的報告,并進行了質詢和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以生態文明理念為指導,以循環經濟和生態工業原理為依據,通過技術創新與服務,發揮龍頭企業引領作用,開展中德生態園合作,認真落實和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規劃的各項創建任務,園區創建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
二、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通過家電電子和石化兩個千億能級、汽車和造修船兩個百億能級制造業基地建設,帶動了產業結構升級和生態化改造,推進了港產城協調發展;通過開展產品生態設計,實施清潔生產,提升了資源能源利用效率;通過強化環境治理和嚴格風險管控,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園區創建經驗和模式對相關經濟技術開發區高質量綠色發展具有示范作用。
三、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創建工作檔案齊全、資料完備、數據詳實,各項建設指標均達到《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標準》(HJ 274-2015)要求。
專家組同意通過考核驗收。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