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查出多項問題“金王”被責令改正
日前,青島證監局網站公布《關于對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該局對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青島金王”)進行的現場檢查時發現,青島金王存在為公司虛構協議、實控人違規占用資金等問題。
《決定》指出,2018年、2019年,青島金王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陳索斌,董事姜穎通過差旅費借款形成控股股東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發生額總計210.96萬元。截至2019年11月18日,尚有4.3萬元未歸還。
青島金王未在2018年年度報告和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資金占用情況專項說明中披露上述實際控制人及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和上市公司與控股子公司之間非經營性資金往來情況。
《決定》顯示,青島金王于2017年11月向子公司杭州悠可化妝品有限公司員工發放獎金20萬元,通過虛構與杭州悠可子公司杭州美巴科技有限公司的運維服務協議,2018年將該筆費用計入 “管理費用-網絡運營服務費”,違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此外,青島證監局指出,該公司現行的《青島金王應用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按照《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更新、完善。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九條和《關于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青島證監局決定對青島金王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并稱,青島金王應督促實際控制人和關聯人盡快歸還占用資金,修訂完善相關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規范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切實加強內部控制和財務基礎工作,提升規范運作水平,并于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向青島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公開信息顯示,青島金王成立于1997年,于2006年在深交所上市,公司目前的核心業務是化妝品、新材料蠟燭及工藝制品和一般貿易。今年4月,青島金王發布公告稱,近年來,隨著微商、社交電商、跨境電商等新興線上渠道及內容營銷、網紅營銷、爆品營銷等創新線上營銷方式崛起,化妝品傳統線下渠道銷售受到較大沖擊,對旗下廣州韓亞及上海月灃經營產生較大影響。這則公告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市場的困境。
記者了解到,為了實現企業轉型升級,青島金王也在積極做更多的布局。除大范圍地收購化妝品公司外,青島金王大力推進“智慧零售”落地,并引進騰訊從技術、大數據等多角度助力“眾妝優選”智慧門店進行數字化發展。這些新戰略的收效如何,還有待進一步觀察。(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李德銀)
[來源:青島晚報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