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海關破獲"水客"走私手表案 案值445.8萬元
青島海關9月11日發布消息稱,近日該關破獲張某某、王某某走私勞力士、歐米茄等品牌高檔手表案,共查獲走私高檔手表139塊,案值445.8萬元。
近期,青島海關根據掌握到的走私線索,對煙臺王某某、張某某存在伙同他人走私進口高檔手表嫌疑開展研判。經前期縝密分析,8月14日,青島海關隸屬煙臺海關緝私分局辦案民警兵分兩路赴萊陽、長島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張某某展開搜查抓捕。
在萊陽市,海關緝私警察發現王某某名下住宅兩處,但無固定職業、行蹤毫無規律。緝私警察多方偵查,鎖定王某某經常居住地,將外出剛進家門的王某某抓獲,起獲128塊手表、大量物證書證和電子證據。長島抓捕組的民警登島后,對張某某進行跟蹤摸排。8月16日8時許,海關緝私警察在張某某進入自己的店面后對其進行抓捕和搜查,并在其電腦桌抽屜里當場繳獲高檔進口手表11塊。
8月16日,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和王某某悉數到案,煙臺海關緝私分局警察對其開展審訊,兩人最終承認了從境外手表商手中購買手表后再倒賣給境內買家的犯罪事實。經供述,兩人進口手表的供貨商為同一個香港賣家,都是通過微信與之聯系。經深入偵查,該供貨商的真實名字為林某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貨物罪已被其他相關單位羈押。青島海關緝私警察逐筆對應每塊手表的購買、發貨情況,在大量證據面前,林某某最終承認了其犯罪事實。
青島海關查明,該案是一起典型的“水客”走私案件,境外賣家負責尋找貨源和“水客”,“水客”負責通關和發貨,境內買家負責接貨和銷售。
當有國內買家向張某某或王某某詢問某款手表的價格時,兩人就會向香港的林某某詢價,然后加上利潤向國內買家報價。林某某收到購貨款后,將手表和收件人信息一并交給“水客”,由“水客”將手表通過隨身佩戴等藏匿方式攜帶進入國內,并直接通過快遞郵寄給國內買家。手表的包裝盒、說明書等則通過“水客”隨身攜帶進國內或直接從香港用物流寄到收貨人手中。
目前,海關緝私部門已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海關將在案件辦結后對涉嫌走私的手表依法予以處置。文/圖 半島記者 王媛 通訊員 宋其麟 報道
[來源:半島都市報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