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將調高失業保險金 17市失業人員每月都多拿80元
10月15日,山東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擬將原三檔失業保險金標準各增加80元,分別調高為月1080元、1030元、980元,平均標準達到1030元,增幅8.4%。
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將于今年11月起執行。屆時,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濰坊、威海等7市所轄區域,失業保險金從原來的每月1000元提高到1080元;棗莊、濟寧、泰安、日照、萊蕪、臨沂等6市所轄區域,從950元提高到1030元;德州、聊城、濱州、菏澤等4市所轄區域,從900元提高到980元。
據介紹,目前,山東失業保險金標準為月1000元、950元、900元三個檔次,平均為950元。山東物價指數和城鎮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持續上漲,城鎮居民消費性支出升高,現有失業保險金實際保障水平降低,需要通過提高失業保險金標準,來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需要。
據了解,即使調高失業保險金標準,山東失業保險基金也有較強的能力保障支付。2016年底,山東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達到298億元,能夠滿足51個月的基金需求,具有較強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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