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9月起青島涉企登記注冊“二十證合一”
8月24日下午,記者從青島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推進涉企“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青島市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二十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鼓勵各區市先行先試
《實施方案》要求在全面梳理、分類處理涉企證照事項的基礎上,對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統一整合到營業執照上,被整合證照不再單獨發放。
按照《實施方案》,青島市的“多證合一”包括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銷售無線電發射設備備案、民辦學校董事長(董事)名單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以測繪為目的進行民用航空攝影或者遙感審查、改裝(拆除或者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備案、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備案、從事藝術品經營單位備案、外地駐青辦事機構登記證、省外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單位開展業務登記備案、原產地證企業備案登記、公章登記備案、海關報關單位注冊登記證書、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住房公積金單位繳存登記、電子口岸入網審批等二十證合一。在此基礎上,鼓勵各區市先行先試,將“多證合一”和機構整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結合,在全市實施“二十證合一”的基礎上繼續實施“二十+N證合一”。
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
青島市工商局總會計師江長海在發布會上表示,“二十證合一”是推進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的重要舉措。商事制度改革自2014年實施以來,有效提升了政府行政服務效率,降低了市場主體創設成本,尤其是企業 “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個體工商戶“兩證整合”改革減少了重復登記行為,優化了青島市的營商環境。青島市實施“多證合一”的特色就是“一窗受理、一次審核、信息互認”,企業在申領營業執照時,只需要工商一個部門進行核準,由工商部門通過信息傳輸推送至相關部門,不會因等待其他部門審核,而拖長營業執照的辦理時間。通過改革,可以大幅提高行政審批效率,節省行政成本。
“二十證合一”是降低企業成本,激發市場活力的重要舉措。“多證合一”改革后,企業只需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減少了往返各部門奔波之苦,可以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聚精會神提質增效,推動青島市經濟邁向中高端。 “多證合一”改革將與今年推出的企業名稱自主申報、“三個一次”便民助企服務舉措、企業簡易注銷、個體工商戶簡易注冊等改革形成疊加效應,進一步降低市場準入門檻,為企業松綁解困,讓更多的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成長起來,輕裝前進,推動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二十證合一”是強化部門銜接、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舉措。“多證合一”改革整合的是證照數量,精簡的是辦事環節和流程,改革之后企業登記信息的實時傳遞能夠使政府各部門的監管職責得到強化。“多證合一”改革使企業信息的采集從多頭向統一轉變,從分散向統籌轉變,流程從脫節向銜接轉變,有利于各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和無障礙充分交換,有利于監管部門掌握企業信息,及時有效地做出監管舉措。此外,通過營業執照上加載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整合企業分散于各個行業、部門的信用記錄,真正做到將各部門的涉企信息、服務和監管等編織成網,有利于推動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監管格局。
據悉,從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有效。尚未換領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工商登記機關辦理換照手續。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王偉)
八問青島“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1.推行“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有什么意義?
全面推行“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是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鞏固和擴大“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成果的重要舉措;是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重要內容;是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途徑;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釋放改革紅利的重要抓手,對于構建“互聯網+”環境下政府新型管理方式、營造便利寬松的創業創新環境和公開透明平等競爭的營商環境,建立程序更為便利、內容更為完善、流程更為優化、資源更為集約的市場準入新模式將發揮積極作用。
2.青島市什么時候實施“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推進涉企“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字〔2017〕53號)要求,青島市自2017年9月1日起實施“二十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
3.“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適用的市場主體類型有哪些?
“多證合一”改革實施范圍較“三證合一”和“五證合一”改革要更廣。既適用于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也適用于個體工商戶。當然,外商投資企業、港澳臺投資企業也包括在內。“多證合一”改革是在“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將有關涉及市場主體登記、備案等各類證、照,具體來說就是信息采集、記載公示、管理備查類的一般經營項目涉企證照事項,以及企業登記信息能夠滿足政府部門管理需要的涉企證照事項,進一步整合到營業執照上,使企業在辦理營業執照后即能達到預定可生產經營狀態,大幅度縮短企業從籌備開辦到進入市場的時間。
這次改革,國家層面沒有像“三證合一”、“五證合一”、“兩證整合”登記制度改革那樣明確整合哪些證照,而只是做了原則性規定。一是考慮目前各地產業分布存在較大差異、涉企證照數量不一,需要整合的證照事項也存在很大差別,所以具體整合多少證照,國家層面不做統一要求,由各地依據自身經濟發展的特點和區域內產業發展的情況來決定。二是關于特定行業和特定所有制形式的許可審批事項不宜整合問題。因這部分證照事項是對企業行為能力的審查和限制,設立的目的在于由主管部門查驗企業是否具備相應的行為能力和資格,與營業執照是企業的主體資格證明性質不同,而且有的許可和審批更是實現從嚴管理的條件,辦理此類許可和審批的某些特定信息,在企業辦理營業執照的設立初期并不具備,也無法提供。
5.“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效力如何?
“多證合一”改革后,被整合證照不再發放,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是市場主體全國通用的“身份證”,企業憑“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可以在政府機關、金融、保險機構等部門證明其主體身份、辦理相關業務,原需要憑被整合證照辦理相關事務的,一律改為使用“多證合一”后的營業執照辦理。各部門、各單位都要予以認可和應用。
6.“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后,企業申請登記注冊的提交材料規范和登記文書是否有變化?
“多證合一”實行的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與“五證合一”登記相同。
7.已經申請換發 “三證合一”或 “五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是否還需要再換照?
不需要,企業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仍按“五證合一”改革執行。
8.青島市“多證合一”改革如何 “分步驟”實施?
目前,山東省政府正在同步部署和推進全省“多證合一”改革工作,為了保證山東省內在改革方面標準一致、數據一致、接口一致、模式一致,鑒于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企業備案在青島市已實現全流程無紙化備案,此項備案現暫緩實行。下一步,根據山東省政府對“多證合一”的改革部署,青島市政府將進一步做好相關工作,促使更多改革紅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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