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租房享醫療義務教育等公共服務
記者昨日獲悉,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我省將通過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嚴控熱點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等調控手段,支持群眾合理自住性需求,限制投資投機性炒房。
>>> 14項調控舉措 <<<
·強化市、縣(市、區)政府主體責任·健全房地產工作有關制度·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改進住宅用地出讓方式·把握商品住房供應節奏·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嚴控熱點城市投資投機性購房·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強新建商品房銷售監管·強化二手房交易監管·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工作監督指導·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各地結合實際制定調控措施
7月20日,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 《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省政府辦公廳于7月26日以魯政辦發〔2017〕59號文件印發,共分了五部分14條。 《通知》要求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調控措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導致本地房地產市場產生異常波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對當地政府進行問責。
各地政府要根據省有關要求,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調控協調機制、監測分析制度、警示督導制度、約談問責制度;加快建立統一規范、準確及時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布機制,穩定市場預期;進一步壓實責任,確保完成房地產調控目標。
增加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
要穩定房地產市場,首要的是科學調控市場供應。 《通知》中提出要通過加強住宅用地供應管理、改進住宅用地出讓方式、把握商品住房供應節奏、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等方面進行供應調控。
做好本地區房地產市場需求預測,合理確定房地產市場土地供應規模;科學編制住宅用地供應年度計劃、三年滾動計劃和中期規劃,及時公開土地供應信息和征地批準文件,按季度公布房地產用地供應數據。建立住宅用地供應與商品住房庫存狀況掛鉤機制,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適時調整住宅用地供應規模、結構和時序。
全面實行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條件意見書制度,將建設周期、設施配套、先進技術應用、保障房配建等作為住宅用地出讓條件。靈活確定住宅用地競價方式,探索采取“限地價、競房價”“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配建”“競自持面積”等方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地。
各地要建立商品住房項目行政審批快速通道,督促在建項目加快建設進度,盡快形成有效供應。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較長的地方,應適當放寬開工時限,放緩供應節奏。
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各地根據當地商品住房消化周期、棚改居民意愿等,合理確定安置方式,省里不再考核貨幣化安置比例。實行實物保障與租賃補貼并舉,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適度擴大保障范圍。
鼓勵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在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方面,我省要求落實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根據當地房地產市場狀況,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同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嚴格購房資格審核,將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出具的住房狀況證明作為購房貸款的審核依據,將房屋交易主管部門網簽備案的抵押合同作為購房貸款放款憑證之一。
針對一些熱點城市的投資投機性購房要實行嚴格控制,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偏低、房價上漲壓力較大的城市應依法綜合采取限購、限貸、限制轉讓等措施,適時擴大限購、限貸范圍,堅決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勢頭。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通知》中明確提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建立健全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后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落實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政策,鼓勵新市民通過租房解決居住需求。
堅決打擊惡意炒房等行為
《通知》提出要整頓規范市場秩序,全面推進新建商品房銷售價格申報制度,合理定價、一房一價、一套一標,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全面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防止資金挪用、樓盤爛尾;規范商品房合同網簽備案及變更撤銷管理,嚴防一房多賣、炒作期房、偷逃稅款。
在二手房交易監管方面,全面落實二手房交易合同網簽備案制度,實現貸款審核發放、稅收征繳與網簽備案合同相關聯,防止交易欺詐、騙取貸款、偷逃稅款等行為;全面實施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制度,保證房屋交易資金安全;確保2017年9月30日前將二手房與一手房納入統一的市場監測、監管和調控范圍,堅決防止二手房市場失控。
堅決打擊房地產開發企業惡意炒房、囤積房源、捂盤惜售、違規銷售等行為,嚴厲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虛假宣傳、虛假違法廣告、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哄抬房價、協助規避限購限貸措施、違規開展金融業務等行為。將違法違規企業及其責任人記入信用不良記錄,實施聯合懲戒。
島城暫時不試點“只租不售”模式
《通知》中明確建立健全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租房人辦理居住證后享有義務教育、醫療等基本公共服務,成為社會關注焦點。事實上,上海第一次提出了 “只租不售”,在7月24日首批公開出讓的兩幅租賃住房用地成交,采取了“只租不售”模式,標志著上海新增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已全面啟動。此外,廣州市率先提出“租購同權”,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我國住房租賃市場改革已經在部分省市試水,不斷加快房地產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建立購租并舉住房制度。
記者昨日獲悉,目前我市正在研究住房租賃改革以及加強房地產調控等方面的相關政策,暫時未有新動向。
近日,市國土資源房管局副局長王咸寧做客《行風在線》,介紹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重點回答了網友提出的“青島是否和其他試點城市一樣實行 ‘只租不售’”等熱點問題。
王咸寧表示,青島市在9部委出臺住房租賃市場改革政策前,就進行過相關方面的研究,了解房地產市場的發展趨勢。目前來看,青島市住房保障體系正在日漸完善,與“只租不售”的試點城市相比,在房價水平、租金占市民收入比及人口凈流入情況等方面并不相同,因此,目前青島市暫不考慮實行“只租不售”。
全國首批12個城市開展住房租賃試點
近日,住建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要求培育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鼓勵國有、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鼓勵各地通過新增用地建設租賃住房,在新建商品住房項目中配建租賃住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新建租賃住房供應,優先面向公租房保障對象和新市民供應。同時積極盤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賃,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通知》明確要選取部分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開展試點工作,通過試點總結經驗,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成果,向全國推廣。目前,住房城鄉建設部已會同有關部門選取了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12個城市作為首批開展住房租賃試點的單位。
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本版撰稿 記者 吳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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