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市屬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將取消行政級別 這樣改革
記者從7月18日召開的全市公立醫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工作會議上獲悉,青島市市屬18家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將全部建立法人治理結構,各區市公立醫院、科研院所也將同步啟動改革工作。 這標志著青島市事業單位改革在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方面又邁出了實質性步伐。
會議傳達了全省公立醫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工作會議精神,對全市公立醫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會議強調,建立法人治理結構,要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各項工作始終在各級黨委的領導下進行,確保改革的正確方向和穩妥推進。各項工作要始終堅持把“有利于衛生科技事業的發展壯大,有利于增強醫院科研院所的內生動力和發展活力,有利于提高公益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三個有利于的原則放在突出位置。
據介紹,自2012年起,青島在32家公立醫院、科研院所、學校、圖書館、文化館等事業單位開展了法人治理結構試點。此次改革在試點基礎上,對公立醫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構架作了優化完善。實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將一律取消行政級別,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的人事管理自主權、收入分配自主權、科研經費管理自主權等將進一步擴大。此外,還將在科技成果轉化收益處置和使用、儀器設備采購、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人員出國及兼職管理等方面進一步向公立醫院或科研院所放權。
為落實人事自主權,取消行政級別后,將放寬對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的機構編制管理,內設機構調整、崗位設置等事項可實行備案制。允許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自主聘用人員,高層次緊缺專業人才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招聘。 收入分配自主權方面,允許突破現行工資調控水平,允許單位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同時體現同崗同薪同待遇。 允許建立適應行業特點,有利于調動醫務人員和科研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體現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人事薪酬制度。
為確保事業單位的公益屬性,強化內部監管,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的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將分別引入外部理事和外部監事。外部理事從政府有關部門、舉辦單位、服務對象和業內專家中產生,主要職責是對理事會決策發表意見、行使表決權、督促任職單位切實履行公益服務職責、如實向舉辦單位報告任職單位重大事項等。公立醫院將建立監事會,對理事會決策和管理層執行情況、醫院財務資產和運營等進行監督;科研院所將由各級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選派監事,主要承擔對理事會決策和管理層執行情況的監督責任。
下一步,各級各有關部門將加強對公立醫院和科研院所的事中事后監管,有關部門還將制定完善實行法人治理結構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辦法,外部理事、外部監事管理辦法,人事薪酬制度等配套政策,形成完整的法人治理政策體系。(記者 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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