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招用就業困難人員 用人單位將享補貼
6月16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鼓勵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青島行政區域內各類用人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勞務派遣機構和勞動人事代理機構),招用本市經認定的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和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可按季度向工商注冊地的街道(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
據了解,2017年的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基本養老保險18%、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0.7%的比例計算,每人每月816.04元;個體工商戶社會保險補貼標準為以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按照基本養老保險12%、基本醫療保險9%、失業保險0.7%的比例計算,每人每月639.28元。另外,崗位補貼為每人每月200元。
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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