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保險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正式發布。 《綱要》提出,到2020年末,全市保費收入預計達到500億元以上,年均增長15%以上,保險業總資產達1000億元以上;爭取設立或引進1—2家法人保險公司,保險從業人員達到15萬人;計劃提供風險保障金額30萬億元以上,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300億元以上。
《綱要》立足青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保險業發展實際,是未來5年青島保險業科學發展的規劃藍圖,是全行業改革創新的行動綱領,也是青島保監局履行監管職責的重要依據。
“十二五”保費年均增12.7%
“十二五”時期青島保險業取得的發展成果:一是綜合實力顯著增強,保費收入從2010年的134.3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244.1億元,年均增長12.7%;保險業總資產從2010年的274.7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844.6億元,年均增長12.2%;保險業稅收貢獻從2010年的7.3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19.8億元,年均增長22%;保險從業人員由2010年的3.6萬人增加到2015年的6.5萬人。
二是市場體系不斷完善。青島市保險公司由2010年末的43家增加到2015年末的65家,法人保險公司中路財險成立,改寫了青島市沒有法人保險公司的歷史。另外,服務能力穩步提升。保險業風險保障金額從2010年的3.1萬億元增長到2015年的8.4萬億元,年均增長22.1%;保險賠款從2010年的37.6億元增加到2015年的88億元,年均增長18.5%;大病保險覆蓋人口達845萬人,農業保險累計為424萬戶(次)農戶提供風險保障174億元;保險資金運用余額達到152億元。
探索開展巨災保險試點
《綱要》提出,深化改革創新,充分激發行業發展動力。全面推進保險費率市場化,探索開展意外險市場化定價機制改革,建立法律和市場手段為主、行政手段為輔、具有剛性約束的多層次市場退出機制,積極落實“互聯網+”行動,充分利用互聯網、移動互聯、大數據等科技手段,構建互聯網保險平臺。
服務民生建設,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創新發展多種形式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鼓勵發展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補充醫療保險,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推進普惠保險發展,開展面向基層群眾的保險惠民服務,開發各類小額保險產品,發揮保險助推扶貧攻堅的作用。
深化功能作用,持續服務社會治理創新。探索開展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加快發展雇主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和公眾責任保險,探索開展巨災保險試點,建立對臺風、洪水、海嘯、暴雨、內澇、地震等災害損失的多層次保障模式。
搭建服務平臺支持經濟轉型
《綱要》提出,搭建服務平臺,全面支持經濟轉型升級。圍繞青島市 “三中心一基地”發展戰略,為不同行業、不同風險類別、不同發展領域的企業和實體,提供多層次的保險保障支持。完善科技保險體系,推進專利保險試點,發展海洋運輸、海洋工程、海洋裝備制造等與海洋經濟相關的保險業務,積極推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業務發展。
拓展服務領域,繼續加大支農惠農力度。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協同推進的原則,完善農業保險經營模式,立足普惠金融、扶貧攻堅和特色優勢農業需求,加快“三農”保險發展,進一步健全農業保障體系,不斷加大保險業支持農民生活改善、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建設升級的力度。
發揮行業優勢,深入參與財富管理建設。加強上下聯動和橫向合作,不斷深化制度機制和產品服務創新,充分發揮保險財富管理功能,加快聚集保險總部機構和財富管理特色機構,拓展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和范圍,不斷加大保險業參與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建設的深度。
完善體制機制,不斷提升保險監管水平。全面落實償二代監管要求,加強市場行為監管,加大保險市場秩序整頓規范力度。加強12378熱線青島分中心和投訴管理系統建設,健全保險糾紛訴調對接機制。加強信息化與信息安全管理,督促保險機構提升網絡與信息安全風險防范能力。加強與黨政部門、司法機關、其他金融監管機構的合作,形成專業監管、部門協作、行業規范、社會監督的現代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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