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實施“三創”戰略,進一步加大對留學回國人員來青創業的引進和支持力度,日前,青島市人社局制定出臺《留學回國人員來青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留學人員來青創業在資金、入駐創業載體、創業擔保貸款等方面可獲得“一攬子”扶持。
《細則》明確,留學回國人員指出國留學1年(包括1年)以上的人員,在國外學習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生,以及在國內已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公司工作或學習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訪問學者和進修人員。
根據《細則》,留學回國人員在我市創辦企業、民辦非企業機構或從事個體經營,除可享受我市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創業補貼、帶動就業補貼、創業貸款、稅收優惠、人才儲備、創業投資、創業項目評比、創業路演等各項支持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外,還可享受創業啟動支持。
留學回國人員來青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由市人社局通過舉辦留學回國人員創業大賽等形式組織實施,主要面向并優先扶持留學回國人員新創辦的處于初創期或初始期企業,優先支持我市急需的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等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并積極鼓勵支持金融、物流、信息等現代服務業企業發展。
《細則》規定,參選創業啟動支持的企業,需滿足企業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東(占公司股份至少30%以上)應為留學回國人員;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萬元人民幣;企業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等“硬杠杠”。
對通過評審的留學回國人員新創企業,將在入駐創業載體、創業擔保貸款等方面進行重點扶持,同時向創業投資基金管理部門給予重點推薦。對參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在我市落地注冊、創業人員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并正常經營的創業企業,按項目獲獎等級,由市財政給予適當獎勵,以加快其成果轉化,助推企業快速發展。
[編輯:云彩]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