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自市金融辦獲悉,我市近日印發《關于切實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相關部門進一步加大防范預警、案件處置、宣傳教育工作力度,著力突出事前處置,前移工作重心,發現非法集資活動要及時果斷采取措施,推進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深入開展。
堅決阻斷非法集資傳播渠道。實施意見要求,工商、宣傳等部門要加強廣告監測和檢查,嚴厲查處違法含有“保證性承諾”“明示或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的投融資類廣告,嚴厲查處并曝光長期、大量發布違法投融資類廣告的發布者、經營者。強化媒體審查和自律責任,自覺封堵涉嫌非法集資資訊信息,凈化社會輿論環境。宣傳、工商、文化、旅游、通信管理等部門要督導各行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對各類宣傳媒介傳播的投資理財類廣告從嚴把關,杜絕刊登虛假、易誤導公眾、無風險提示的投資理財類廣告,督促指導有關機構主動識別、堅決抵制通過網絡傳播、印刷張貼、電話推銷、舉辦推介會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宣傳的行為,阻斷非法集資傳播渠道。
加強重點領域防控。實施意見要求,各區(市)、有關部門要密切關注投資理財、非融資性擔保、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等新的高發重點領域,以及投資公司、農民專業合作社、民辦教育機構、養老機構等新的風險點,加強風險監控。
發揮金融機構監測防控作用。實施意見要求,加強金融機構內部管理,確保分支機構和員工不參與非法集資。加強金融機構對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張貼警示標識。金融機構在嚴格執行大額可疑資金報告制度基礎上,分析識別各類賬戶交易中具有分散轉入集中轉出、定期批量小額轉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資資金異動,及時向金融管理部門提交可疑交易賬戶報告,金融管理部門甄別后,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可疑賬戶要及時通報公安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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