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島新聞網從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青島中院集中公布了第二十四批1273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1019個,法人或其他組織254個。
實施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制度以來,青島中院已集中公布二十四批共35551個全市法院范圍內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其中自然人29362名,法人或其他組織6189個。
迫于信用壓力和執行威懾,已有2978名失信被執行人履行義務2638案,另有1096名失信被執行人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1089個,執結標的總額53144.76萬元。
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網、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新聞媒體、網絡媒體、微博、微信等新媒體、銀行的大型電子顯示屏和LED顯示屏、社區宣傳欄等集中向社會公布,同時寄送給青島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送給銀行、工商、房地產交易中心、車輛管理、發改委、建委、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單位(部門)。被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招標投標、守重評比、資質認定等方面受限,在全國范圍內被禁止乘坐飛機、動車商務座、火車軟臥、住宿星級酒店等高消費行為。
日前,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山東省委、省政府聯合下發了《關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迅速行動,狠抓落實,支持人民法院到2017年年底前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
近期,青島中院報請青島市綜治委印發了《關于全面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懲戒力度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對銀行、工商、質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多個部門失信懲戒責任加以明確,對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懲戒力度進一步加大,懲戒方式進一步拓展。
青島中院先后聯合市工商局對擬授予2015年度國家級、省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的585家企業進行了失信審查;聯合市質監局對627家擬授予2012-2015年度青島市“新創工業知名品牌”獎勵的企業進行失信審查。通過審查,9個失信企業被取消國家級、省級“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稱號,5個失信企業被從“新創工業知名品牌”擬授予名單中拿下。
注:本次公布的名單為截止到2016年9月26日仍未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公布之后是否已履行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可登陸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http://qdzy.sdcourt.gov.cn)“執行信息公開平臺”進行動態查詢。
(記者 陳志偉 通訊員 劉光遠 孔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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