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揮融資擔保行業在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快青島市融資擔保行業發展,近日,青島市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快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意味著青島將首設市級融資再擔保機構。
《意見》分為: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建立健全融資擔保機構體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強化融資擔保行業準公共產品業務導向;鼓勵改革創新,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發展;推進政銀擔合作,完善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機制;有效履行監管職責,防控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發揮協同效應,營造有利于行業發展的外部環境等六大部分。
《意見》提出由市、區(市)兩級財政,區域內金融機構、國有投資公司共同出資設立融資再擔保機構,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實力,大力發展農業、貿易、科技、養老、就業創業、藍色經濟等重點行業融資擔保機構
《意見》提出組建市級融資再擔保機構。由市、區(市)兩級財政,區域內金融機構、國有投資公司共同出資設立融資再擔保機構。爭取2016年年底前完成機構設立申請,初設資本金不低于10億元,2020年累計達到30億元,實現本市范圍內再擔保業務全覆蓋。
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
《意見》強調發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引導各區(市)通過新設、控股、參股等方式,發展一批主業突出經營規范、實力較強、信譽較好、影響較大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為地方政府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的重要內容,支撐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建立資本金持續補充機制,不斷增強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資本實力。
壯大行業性融資擔保機構。大力發展農業、貿易、科技、養老、就業創業、藍色經濟等重點行業融資擔保機構。充分利用好中央財政支持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資金,穩步推進區(市)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逐漸形成覆蓋全市重點區域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充分發揮創業類、科技類擔保機構的專業優勢,增強現有行業性擔保機構的區域覆蓋面和業務滲透力。充分發揮融資擔保行業在助推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升級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為藍色經濟、生態旅游、文化影視、新能源、新材料等新興產業提供增信服務的行業性擔保機構 。
推進現有機構布局優化升級。推進全市融資擔保機構減量增質,通過增資擴股、聯合重組、改制淘汰等方式,進一步優化現有機構布局。鼓勵有條件的融資擔保機構,發揮資本、人才、風險管理、業務經驗等優勢,開展兼并組。力爭2017年年底前,每區(市)至少發展1家資本金3億元以上的融資擔保機構,其中地區生產總值達到300億元以上的區 (市)至少發展1家資本金5億元以上的融資擔保機構。未來3年實現行業總注冊資本金及平均單體注冊資本金穩定增長,形成數量適中、結構合理、競爭有序、穩健運行的新型融資擔保機構體系。
強化融資擔保行業準公共產品業務導向
《意見》提出,發展小微企業和“三農”等領域的融資擔保業務。融資擔保行業要以緩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為導向,立足發展普惠金融,堅持行業“準公共產品”功能定位,確保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實現較快增長,融資擔保費率保持較低水平。力爭到2020年,全市融資擔保機構融資擔保在保責任余額達到凈資產的2.5倍以上,其中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在保責任余額不低于80%。
對接產業轉型升級,為大項目提供融資支持。引導融資擔保機構發揮擔保增信作用,重點圍繞城市軌道交通、新機場、郵輪母港等重大工程項目,為小微企業提供投標保函、履約保函等非融資擔保服務及銀行貸款、發債等融資擔保服務,并適當降低擔保費率,優化操作流程。突出藍色、高端、新興產業導向,圍繞全市產業轉型升級,做好融資跟進和支持,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服務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和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發揮政府性擔保的增信分險作用,積極服務各級政府重點支持的目標企業和產業集群,撬動資金流入實體經濟。
依托財富管理試驗區創新業務模式
《意見》提出推進融資擔保業務創新。在聚焦主業、審慎經營的基礎上,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按照市場規律積極創新發展。依托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不斷創新業務模式,增強商業可持續發展能力。支持融資擔保機構與小額貸款公司等民間金融組織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針對不同細分市場開發新產品、新業務,利用產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平臺資源,著力在“海洋+”、物聯網等重點產業集群,特定業務領域提供差異化、綜合化的擔保服務。鼓勵規模較大、實力較強的融資擔保機構走集團化發展道路,在區(市)依法設立分支機構;加強與財富管理公司等新型業態合作,爭取在企業債券等直接融資擔保領域實現突破。鼓勵融資擔保機構抱團發展,在股權、技術、管理等方面采取聯保、分保、反擔保等方式開展合作,實現信息共享、授信額度共享。做好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引導更多擔保機構尤其是區域性擔保機構加入試點范圍,探索建立“擔保+保險”業務模式,分散代償風險。適應互聯網金融等新型金融業態發展趨勢,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審慎探索開展互聯網融資擔保業務。
推進政銀擔合作完善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機制
《意見》要求,建立溝通協作機制,完善合作政策。市金融工作辦、市經濟信息化委會同青島銀監局建立推進政銀擔合作的常態化工作機制,積極搭建政銀擔三方溝通平臺,妥善解決合作中的信息共享、合作準入、風險分擔和擔保機構資本金、客戶保證金管理等問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主動對接參與全市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共同做好制度建設、政策制定等頂層設計。對重點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政府性行業性擔保機構,要提供分擔風險、不收或少收保證金、提高放大倍數、控制貸款利率上浮幅度等優惠條件。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承擔風險或者只承擔部分風險的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貸款,可以適當下調風險權重。改進融資擔保機構績效考核和風險問責機制,提高對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貸款的風險容忍度 。
發揮再擔保機構作用,增強合作效果。按照政府主導、專業管理、市場運作的原則,推動再擔保機構以股權投資、再擔保業務、技術支持、增信支持為紐帶,逐步統一管理要求和服務標準,促進融資擔保公司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合作,擴大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業務規模。市級融資再擔保機構要做精做細面向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再擔保業務,努力做到廣覆蓋、小額度、低費率,并大力發展比例再擔保帶責任再擔保等增信業務,不斷強化再擔保服務功能。
有效監管防控區域性系統性風險
《意見》要求建立監管機制。建立市級融資擔保行業規范發展和業務監管機制,在日常審批、重大風險防范應對等方面實現信息共享、執法聯動。研究制定促進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政策性融資擔保業務績效評價與綜合考核機制,協調解決融資擔保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落實監管責任。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強化各區 (市)政府融資擔保機構風險防范和處置第一責任人的職責。
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將獲補貼
《意見》提出,落實財稅獎補政策。對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等普惠領域、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融資擔保業務,持續加大財政獎補力度,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擔保機構上一年新發生的中小企業和農戶生產經營貸款擔保業務,給予不超過擔保額1.5%的補助;對符合條件的再擔保機構開展的中小企業融資再擔保業務,給予不超過擔保額0.5%的補助。落實融資擔保機構免征營業稅備案制和準備金稅前扣除等相關政策,做好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免征增值稅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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