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農委下發《農業行業扶貧實施方案》,就深入開展產業扶貧,扶持壯大貧困村和青島市確定的經濟薄弱鎮 (村)農業特色產業做出部署。該方案明確,到2016年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貧困人口3000人次;經濟薄弱鎮(村)、貧困村,具有勞動能力且有發展種植業意愿的貧困人口,納入特色農業產業發展;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貧困村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吸納有勞動能力貧困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進行重點扶持,掌握1項以上實用技術,并參與1項種植增收項目。到2017年,經濟薄弱鎮(村)、貧困村(戶)初步構建起特色支柱產業體系。
大力發展農業特色產業。改善生產基礎條件,依托經濟薄弱鎮(村)、貧困村(戶)資源優勢和種植習慣,因地制宜支持發展農業特色水果、高效蔬菜、小雜糧、中草藥、食用菌、茶葉、花卉、休閑觀光農業等特色產業。發展壯大農業園區,各區市要整合農業產業扶貧資金,打造扶貧農業園區,吸納貧困人口就業。每一個財政資金扶持的農業園區 (基地)原則上帶動幫扶5個貧困戶。要推進經濟薄弱鎮(村)、貧困村特色農產品規模化生產、標準化管理、產業化經營、品牌化營銷,提高農產品比較效益。扶持經濟薄弱鎮 (村)、貧困村發展“一鎮一業、一村一品”農產品。要積極發展休閑農業。依托當地自然資源環境和獨特農耕文化以及旅游資源等,扶持經濟薄弱鎮(村)、貧困村發展特色經濟、休閑農業、生態農業,引導發展“農家樂”、特色采摘、農耕體驗、健康養生等鄉村旅游。
努力增加農村貧困人口資產收益。引導貧困農戶流轉土地經營權,將有流轉意愿貧困農戶的承包地優先在鎮級以上流轉服務平臺上進行推介,鼓勵貧困戶采取委托經營、合作經營等方式,以承包地作為股份加入土地合作社,提高貧困戶的承包土地增值收益水平。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支持有經營性資產和“四荒地”等閑置資源的貧困村,通過盤活資產、開發資源,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增強村集體帶動服務能力。
充分發揮新型經營主體的扶貧帶動作用。支持具備條件的貧困村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已成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貧困村要積極吸納貧困戶入社,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加入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和近幾年獲得財政扶持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要優先吸收貧困戶勞動力進社務工,市及區市級以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要依據自身特點,制定重點幫扶貧困戶的措施和辦法。要發揮家庭農場帶動作用,鼓勵省、市及區市級家庭農場示范場為周邊從事種植的貧困農戶提供指導服務,就近優先流轉貧困農戶的承包土地。每個省級示范場幫扶3個貧困農戶,市級示范場幫扶2個貧困農戶,區市級示范場幫扶1個貧困農戶。要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進一步完善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強化指導服務,不斷增強龍頭企業輻射帶動能力。國家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帶動幫扶7個貧困戶;省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帶動幫扶5個貧困戶;青島市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要帶動幫扶2個貧困戶。
積極推進農業科技促脫貧工作。大力培育農業科技示范戶,在每個貧困村建立1個村級農技推廣服務站點,配備1-2名農民技術員,并安排專家和農技人員對村級農民技術員進行跟蹤指導;在有意愿、有生產能力的貧困戶中遴選5個以上的示范戶,帶動貧困村農業產業發展。
青島日報/青報網記者 姜慧麗 通訊員 蘭大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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