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 《關于同意在天津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復》(以下簡稱《批復》),同意在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合肥市、鄭州市、廣州市、成都市、大連市、寧波市、青島市、深圳市、蘇州市等1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青島市成為山東唯一入選城市。
設立試驗區旨在將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初步探索出的相關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積極穩妥地向更大范圍推廣,用新模式為外貿發展提供新支撐。
《批復》要求,借鑒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經驗和做法,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和優勢,著力在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方式相關環節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
據了解,我市跨境電商起步早,目前發展勢頭迅猛。2015年3月16日,青島海關開通跨境電商直購進口模式;3月20日,全國首個海運跨境電商直購進口通道落地青島。
青島市商務局相關人士表示,山東的外貿規模常年位居全國前10,青島在2014年中國外貿百強城市排名中位列第14,而且青島近兩年大力發展跨境電商,本次被列入試驗區城市可謂水到渠成。
《批復》明確了有關部門和省、直轄市人民政府推進綜合試點工作應遵守的原則。
《批復》強調,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綜合試驗區建設的主要責任。一是切實加強對綜合試驗區建設的組織領導,科學推進綜合試驗區建設;二是在商務部等部門的指導下,盡快修改完善具體實施方案并抓好組織實施;三是建立健全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化管理機制;四是對各綜合試驗區建設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設項目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批復》提出,商務部等有關部門要按職能做好指導和服務。要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作和相關政策銜接,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指導和幫助地方政府切實解決建設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商務部要加強綜合協調、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適時對各綜合試驗區試點成果進行評估,重大問題和情況及時報告國務院。
2015年3月國務院批準設立中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以來,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與浙江省、杭州市經過不斷探索,初步建成了信息共享、金融服務、智能物流、電子商務信用、統計監測和風險防控等六大體系,以及線上“單一窗口”和線下“綜合園區”兩大平臺等適合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政策體系和管理制度,相關部門及時研究和解決了杭州方面提出的55項創新政策訴求,試點工作已取得積極成效。 (記者 景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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