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曝京東購物條款出爾反爾
廣東順德的馮先生打算在網上給妻子買一塊手表,經過挑選,他在京東商城看中了一款卡西歐電子女表。
馮先生 消費者:畢竟我在京東也是老客戶,支持貨到付款,如果不合適也可以退。
很快,馮先生花七百多元購買的這款女表就到貨了。從外觀上看,這款卡西歐女表與京東商城描述的一模一樣,不過,妻子試戴多次后,都感覺戴著不舒服。
馮先生 消費者:老婆又試了,都覺得不合適,就讓我退了,再換其他表。
于是,馮先生向京東商城提出退貨,但是在申請退貨之后,讓他意想不到的是:退貨申請竟然被客服取消了!
馮先生 消費者:感覺莫名其妙,提示我手表不支持退換貨,我馬上給京東打電話,他們客服也回我兩次電話,說不能退,我說怎么不能退,畢竟網購有七天包退,淘寶都可以,京東為什么不可以?他說鐘表類,他們是不支持的。
馮先生了解到:根據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鐘表類并不在不能“7日無理由退貨”的四類產品之列,怎么就不能退了呢?
他趕緊電話與京東商城客服進行了聯系。
(電話咨詢)京東商城 客服人員:我了解您的問題了,馮先生,但是鐘表商品無質量問題無法辦理后續退換貨服務的,可能需要您諒解,這邊很抱歉,沒有辦法滿足您的需求。
京東商城解釋說,手表類網購產品不支持7日無理由退貨。
退貨不成,那加錢換貨是不是可以呢?
馮先生:能不能加錢換另外一只手表呢?
客服:很抱歉,沒有辦法的。
馮先生 消費者:溝通過程中,我也跟他們說,我不要這款,你把錢退給我,我可以繼續在你們京東消費買更好的手表,他們都不肯。
消費者曝京東購物條款出爾反爾
為了這款手表,馮先生多次與京東商城進行了交涉。
馮先生 消費者:因為那一款是京東自營商品,京東自己發貨的。客服跟我解釋說,就是京東買來商品,然后京東自己賣。但是我看到,有些商店進駐京東之后,有這個服務,是可以退的,只是京東不履行這個義務。
讓馮先生再次沒有想到的是,就在他與京東商城溝通之后不久,在他購買的那款卡西歐電子女表的頁面上,突然新增了一句提示性的內容!
消費者曝京東購物條款出爾反爾
馮先生 消費者:我在瀏覽中,竟然出現七天不可以退換貨那個溫馨提示,但是在我購買的時候是沒有的,我想保留消費者的證據,也把整個頁面做了截圖,那時候完全沒有顯示不能七天退換貨的。
原來,在購買之前,馮先生就對這款女表的描述內容進行了截圖,當時這款女表并沒有說明不能7日無理由退換貨,正是基于這樣的保障,馮先生才放心購買了這款女表。
然而,購買后京東商城卻增加了“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提示,這不是在忽悠消費者嗎?
消費者曝京東購物條款出爾反爾
客服:購物車溫馨提示,該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換貨,您看到了嗎?
馮先生:我看到了,但是為什么我購買的時候沒有這個說明呢?
客服:購買的時候,這個商品一直都是有的,好嗎?
馮先生:不可能。
客服:鐘表類商品都有溫馨提示。
馮先生:我知道,我買的時候也做了一個截圖,是沒有的,你們后面才加上去的。
客服:您的意思是以前做了截圖是嗎?
馮先生:對啊,我之前做的截圖是沒有的,現在你們標上去才有。
客服:是這樣的,現在鐘表類商品是不做退換貨處理的,希望您諒解了。
由于佩戴非常不合適,多次交涉也無法退換貨,馮先生網購的這款卡西歐女只能閑置在家里。
馮先生 消費者:我覺得京東應該履行《消法》義務,尊重消費者,尊重消法,接受我網上申請退款那個流程。
權威法律專家案例點評:
新《消法》25條規定,有四類商品不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但一些商家要么不事先提示,要么隨意擴大拒退范圍,給消費者造成巨大的困擾。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會長何山認為,本案例中,商家開始并沒有告知“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貨”,既然沒有告知,沒有約定,那就走法定。消費者有知情權,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商家就違約了。
著名消費維權律師邱寶昌認為:新《消法》25條規定,四類商品不適用于7天無理由退貨,包括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報紙、期刊等。除了這四種商品,商家也可以根據商品性質不適宜退貨的,事先和消費者有約定,經過消費者同意。本案例中,是不是根據商品性質不宜退貨,不是說你隨便設定的,對你不利,你就認為不宜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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