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11月27日訊(記者 徐軍) 為加強對全市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提升經營單位管理水平,今年10月底,市衛計委執法部門完成了對全市公共場所進行的新一輪量化分級A級評審。評審中有41家單位獲A級,原A級單位中19家因存在種種問題被撤銷,18家單位因已不再營業或并轉等原因被注銷A級。
11月27日,記者從市衛計委了解到,按照《青島市公共場所衛生監督量化等級(A級)評審工作實施方案》,在今年的新一輪量化分級A級評審中,全市共新評定出包括酒店、美容美發店等41家A級單位。同時,市衛計委執法人員通過對上輪A級單位的復查發現,有19家原A級單位在檢查中,存在消毒間挪作他用、沒有公示檢查報告結果、工作人員未能出示健康證等違規現象,未能達到A級量化標準。對此,市衛計委對這19家單位處以撤銷A級的降級管理,并責令這些經營單位整改落實。此外,還有18家單位因已不再營業或并轉等原因被注銷A級。
27日上午,記者跟隨市衛計委執法部門,隨機抽取了位于遼陽西路的都市花園商務酒店和嶗山區的海天大劇院酒店進行檢查。其中,都市花園商務酒店被檢查出存在多種違規問題。執法人員發現,該酒店目前經營餐飲和住宿兩項業務,“但是僅公示有餐飲業衛生許可證,現場沒能提供出經營客房的衛生許可證。而且,該酒店也沒有能出示量化等級標識、檢測報告結果,在我們隨機抽取的三位酒店工作人員中,三人均沒有現場出示健康證。此外,酒店消毒間形同虛設,看不出有使用的跡象。”市衛計委執法人員王元林告訴記者。
記者在都市花園商務酒店二樓的消毒間看到,消毒間中沒有設置消毒桶和消毒記錄,而且電風扇、電蚊香、酒瓶等雜物也堆在消毒間里。“按照規定,消毒間是不能有這些雜物的。”王元林表示,他們已責令都市花園商務酒店在11月30日向執法部門提供客房的衛生許可證、檢測報告結果以及工作人員健康證等相關證件。“如果提供不出來,規矩相關規定可對其最高罰款3萬元。”
王元林提醒消費者,在到一家酒店住宿的時候,要察看該酒店是否具有衛生許可證,許可證是否在有效期內,許可項目與實際經營項目是否相符,另外,還要注意該酒店的有無等級評審的標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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