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男子掛靠公司買網約車 車款結清想轉成私家車卻過不了戶
疫情期間,很多行業受到影響,其中也包括網約車。青島網約車司機李先生最近不想跑網約車了,打算把車過戶到自己名下,當私家車開,不過他碰上了麻煩,20多萬的車款已經付清了,過戶卻沒那么容易。
買網約車掛靠公司 車款結清難過戶
“當時聽朋友說這個網約車比較火,我也想試試水,于2018年7月份去青島時時約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這邊,購了一輛新能源混動起亞k5。”青島市民李先生說。
因為資金不足,李先生選擇了通過掛靠公司跑網約車,青島時時約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推薦,由上海一家公司作為出資方為李先生購買車輛,并將該車以融資租賃的方式出租給李先生使用,李先生只需要每月按時交租金就可以了。
李先生與青島時時約車以及灃邦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三方簽訂協議,將車登記在青島時時約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網約車的手續由青島時時約車代辦。
李先生順利開車上路了,然而開了一年多,李先生發現網約車也沒有那么好跑。“掙不著錢,我就想把它轉出來。”李先生決定放棄跑網約車,按照合同約定,李先生在結清全部租金及合同下的款項之后,可以把車轉到自己的名下。
“還了6個月,我手里正好有點錢,家里一塊把尾款全部還上了,一共這臺車花了208512元。”李先生說。
李先生還清購車款項,灃邦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在2019年6月14日向青島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解除了對李先生的車輛抵押。
車輛已經解除抵押,然而李先生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上仍然登記著青島時時約車的字樣,想要過戶,還需要對方配合辦理手續。
于是李先生找到了青島時時約車。青島時時約車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卻說,需要李先生補簽之前應該簽署的掛靠合同,簽署完了以后才可以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并支付相應的違約金,作為公司的實際損失補償。
李先生買車的全部款項已經結清,按理說這個車就是自己的了,現在青島時時約車服務有限公司卻提出要簽8年的掛靠合同,還得要交這筆違約金,李先生已經開兩年網約車了,為什么之前沒有簽掛靠的合同呢?
尾款結清 再交一萬違約金
“因為我們公司第一是貸款擔保人,第二也是掛我們公司的戶,我們公司是第一責任人,如果說是李師傅在運營中出現了問題,那么我們公司的財產安全就得不到保障。”青島時時約車負責人認為公司作為擔保方,有權要求司機簽署這份車輛掛靠合同。然而,李先生已經開了兩年的網約車,期間公司為什么沒有跟李先生簽署掛靠協議呢?
青島時時約車負責人表示:“說實話,因為我們也沒想到他會不簽這個合同,當時也可以說是一個漏洞。”
對于這1萬元的違約金,李先生表示無法接受,并拒絕補簽這份車輛掛靠合同,那么補簽車輛掛靠合同又是否合理呢?記者也向律師進行了咨詢。
律師表示,車輛的使用人最早和灃邦融資租賃(上海)有限公司簽訂的相關合同,在車輛使用人支付完每期應付的租賃款項以后,租賃公司就應當給車輛持有人辦理過戶手續,而不是說以這個簽訂相關的車輛掛靠活動,作為過戶的前置條件。
公司要求補簽8年的掛靠合同才能配合車主過戶,但是如果車主簽了再過戶不就直接違約了嗎?掛靠合同如果要簽也應該在買車的時候,如果沒簽合同是公司的漏洞,那這個漏洞需要車主去買單嗎?對此,律師建議,李先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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