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人 買車注意了!“金融服務費”也要開發票
半島記者 婁花
隨著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持續發酵,女車主被銷售方收取且未開具發票的1.5萬元“金融服務費”也成了熱門話題。日前,城陽區稅務局隨機對轄區內幾家汽車經銷商進行了實地走訪,對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等附加費用及不計入賬目、涉嫌偷稅漏稅等情況進行了調查。
城陽區稅務局通過實地走訪發現,轄區內汽車銷售過程中確實存在金融服務費這一收費項目,暫未發現不入賬的額外費用。稅務部門還對現場有購車意向的消費者進行了政策輔導,鼓勵大家積極反映消費過程中遇到的不平等收費,讓車輛購置的各項環節在陽光下運行。
據悉,收取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在車輛銷售行業中是一種“約定俗成”的普遍現象,沒有統一標準,也沒有固定收取方式,屬于一種行業“潛規則”。那么,這筆被收入私人賬戶的“附加費用”應不應開具發票?
稅務部門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所以,這筆消費即便是在消費者主觀同意繳納的情況下,也需要開具發票。
[來源:半島客戶端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