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成本人片无码免费,自拍 校园 亚洲 欧美 另类,亚洲一区在线播放,免费观看又污又黄在线观看

搜索
信網手機版移動繼續看新聞

汽車干擾器案件屢現 50米距離車遙控鑰匙失靈

2015-12-05 21:26:54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夜樓

點擊進入下一頁

民警測試汽車干擾器,50米外依然能影響鑰匙遙控

點擊進入下一頁

點擊進入下一頁

不法分子利用汽車干擾器盜竊機動車內財物的案件已不再是新鮮事物,警方多次大力打擊為何屢禁不止?全國各地屢次發生此類侵財案件后,汽車干擾器仍然能夠輕松在網上購買。小小的一個干擾器源頭治理為何那么難?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卻發現,汽車干擾器在流通環節的監管仍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北京市質量監督部門表示,干擾器不在其監管目錄中,而工商部門則稱只查處“三無產品”和無照經營的行為。這樣的空白地帶給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機。

案件

網購干擾器

三人偷走車內數千歐元

11月26日下午,當孫某等三人出現在海淀區某銀行附近時,被蹲守的偵查員一舉抓獲。這三人便是利用汽車干擾器,在停車場內多次盜竊事主車內財物的犯罪嫌疑人。

11月3日中午,海淀公安分局刑偵支隊接到報警,一名事主在花園路某火鍋店門口停放的寶馬汽車車內財物被人盜走。偵查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在調查中偵查員發現,車門和車窗并沒有被損壞的痕跡,警方初步分析這是一起嫌疑人利用汽車干擾器或技術型開鎖實施的盜竊。經事主清點,存放在車內價值數千萬歐元的合同和數千元歐元被盜。

偵查員調取案發地周邊的監控探頭后,一輛白色夏利轎車進入警方的視線。通過視頻巡控,警方很快掌握了夏利車的行動軌跡并鎖定了相關的涉案嫌疑人。26日下午這三人打算再次作案時,被海淀警方一舉抓獲。

經審訊,主犯孫某告訴民警,他一直處于無業狀態,平時靠代打網絡游戲維持生計,但他嫌這種方式賺錢太慢。無意間在網上看到可以通過使用汽車干擾器來盜竊車內的財物,便決定轉行“賺大錢”。因為自己單干把握不大,于是就找到“舍友”李某。孫某還找來了曾在一起當過“黑保安”的盧某,就跟盧某聯系說周末用他的夏利車賺錢,包吃飯和油錢,盧某為了賺點外快就答應了。

孫某在網上購買汽車信號干擾器后,三個人做好分工,盧某負責開車送孫某和李某到作案現場以及得手之后到指定地點接兩人逃離作案現場。孫某負責使用汽車干擾器干擾正在鎖車門的車主,干擾成功以后,尾隨車主以防事主返回,同時通知李某去車里盜竊。

經民警查實,從11月初直到被抓,這伙人一共作案四起,先后分別盜取四車內的歐元若干、一臺筆記本電腦、一臺智能手機等價值三萬余元的財物。目前,三名嫌疑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海淀分局刑事拘留。

實驗

五十米距離 汽車遙控鑰匙失靈

昨日,在刑偵支隊里,民警向北青報記者展示了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汽車干擾器。北青報記者發現,嫌疑人使用的汽車干擾器大小和煙盒一般,在干擾器的上方有兩根可以伸縮的天線。在干擾器上還設置有開關,一旦打開后上方的紅燈便會亮起,表示干擾器正在工作。記者發現,這個干擾器上并沒有標注有商標和任何有關生產廠家、廠址的相關信息。

北青報記者和民警一起來到一處停車場內,隨機選取了一輛伊蘭特和一輛豐田汽車進行現場試驗。民警先是用汽車鑰匙正常開啟和鎖上了車門,證明汽車遙控鑰匙可以正常工作。隨后民警一手拿著打開的干擾器,一手拿著汽車鑰匙反復按下鎖車和開鎖的按鈕,伊蘭特轎車始終沒有任何反應。隨后民警關閉干擾器后,遙控鑰匙又立即恢復了鎖車和開車鎖的功能。在之后的豐田汽車上,民警的實驗結果也是一樣。

為了驗證汽車干擾器的有效工作距離范圍,北青報記者和民警配合,手持干擾器的記者站在遠離汽車20米距離之外,打開干擾器后仍然能夠干擾汽車鑰匙的使用。隨著距離的逐漸增大,直到記者走到距離汽車約50米之外,民警向記者示意依然無法使用遙控鑰匙正常鎖閉車門。

民警告訴記者,這種采用干擾器盜竊車內財物的案件在年底最易發,因為年底是市民購物的集中時期,大量錢財物高度集中,因此不法分子便會選擇利用這個時機作案,以獲得更多的財物。警方提醒市民,切勿把汽車當作保險箱使用,車內不要存放大量的現金和貴重物品。此外車主在停車時,盡量選擇有專人看管的正規停車場,鎖車門后也最好再拉一下車門,確認車門是否鎖上,不給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機。

調查

網售各類干擾器 從200元到4000元不等

北青報記者發現,針對全國各地已屢見不鮮的利用干擾器盜竊車內財物的案件,雖然各地警方都始終保持高壓態勢打擊,但仍有不法分子鋌而走險,繼續使用這種手段作案,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便是這類汽車干擾器在網絡上隨便就可以購買,且不需要任何身份驗證。

北青報記者在百度搜索中以“汽車干擾器”作為關鍵詞,顯示搜索結果達到1300多萬個。雖然在搜索框的下方顯示著“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部分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的黑體字,但在各地出現的眾多汽車干擾器盜竊的案例報道的搜索結果之中,還隱藏著不少兜售干擾器的網站頁面。

北青報記者隨機點擊其中幾個網站發現,這些網站都在公開銷售汽車干擾器,根據型號和配置的不同,其價格從200元到4000元不等。

在一個網站里,一款名為“日本強力干擾器”的產品,其售賣價格為1300元,在產品說明中賣家描述稱,這款產品“距離超遠,可攔截市面上一切車輛”,并列舉了12種常見的車型。

北青報記者通過網站上留的電話聯系上了賣家,對方稱這款干擾器支持貨到付款,如果發送快遞的話三天左右就可以到貨。記者詢問對方買干擾器是否需要登記身份信息時,對方稱沒有這個必要。

記者表示擔心買賣汽車干擾器涉嫌違法,賣家則堅稱此舉并不會違反法律,還勸記者安心。“只要你不拿它去偷別人的東西,買干擾器肯定是不違法的。”這位賣家稱。

業內

汽修行業中 也會使用汽車干擾器

北青報記者就此事咨詢了一位品牌4S點的維修技師毛先生,他向記者表示,其實汽車干擾器的原理并不復雜。“簡單來說就像是一種信號屏蔽器,本身沒有解鎖和解密電子密碼的功能。”毛先生說,因為干擾器本身能發出與汽車遙控鑰匙相同或相似的無線電波頻率,這就干擾了汽車正常的接收信號,致使車門無法鎖上。其原理就類似在聽收音器時出現了串臺的情況一樣。

毛先生說,在汽修行業里有時遇到汽車電子遙控器故障判斷時,也可能會用到這樣的干擾器來測試遙控器的有效距離和敏感度。類似的干擾器和汽車解碼器的適用范圍除了修理廠外,本來在汽車生產廠家和4S店里都會使用。這兩種工具都是用來診斷汽車的相關故障區域而使用的特殊工具。

毛先生說,這種干擾器和解碼器原本只是一個普通的維修工具,只是被不法分子用來從事盜竊。但毛先生也表示,一般這種工具的來源都是由廠家直接提供對應相應的車型,但因為生產原理很簡單,就是一個芯片加上發射無線電的模塊拼裝而成,所以網上所兜售的產品大都是小商販自己制作的“三無產品”,既沒有商標,也沒有相應的生產廠商的信息。

追問

工商處理“三無產品”和無照經營

針對此事,北青報記者咨詢了多位曾經打擊過利用干擾器盜竊車內財物的便衣民警。一位民警告訴記者,從他幾年前發現此類盜竊手段至今,由他親自抓獲的此類違法犯罪嫌疑人已經有30多人。“這些人被抓之后,基本上在供述時都說自己的干擾器是在網上買的。”民警說,事后他也曾對嫌疑人反映的線索進行過調查,但是發現對方在網站上留下的電話已經停機,而且當初注冊的身份信息也并非真實信息。

采訪中民警向記者坦言,打擊難度較大還是其次,最主要的是處理此類案件時還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在處理網上銷售干擾器的案件時,如何定性在法律上也存在一定的爭議。一位民警透露,開始警方打算以非法經營罪來對銷售者進行打擊整頓,但這種定性卻存在很大的爭議。按照法律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行為可構成非法經營罪。

“但是最終發現汽車干擾器目前并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禁止銷售或限制銷售的物品。”民警說,后來又想到有傳授犯罪方法罪的辦案方向,但是如果賣方不存在明知購買者要用于盜竊的情況或者沒有教授購買者如何實施盜竊的情節的話,在處理上也是于法無據。

民警告訴記者,在調查中他發現,在網上兜售汽車干擾器的商家,一部分是小批量作坊生產的三無產品在網上兜售,但也有一些電子商品賣家將其作為商品出售。

北青報記者又咨詢了北京市質監部門。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針對的是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監管和頒發生產許可證,是對企業生產環節的產品質量進行監管,監管的產品都是合法、有生產許可的。“對于汽車干擾器這種本身就不在生產監管目錄中的產品,我們也是無法監管的。”工作人員說。

隨后,北青報記者又咨詢了工商管理部門, 工商部門表示,市民如果發現網上出售的汽車干擾器是三無產品,可以向出售所在地的工商部門舉報,因為按照現行的執法程序,以違法經營發生地點來確認管轄權。經過檢查發現是三無產品的,工商執法人員可根據產品質量法對銷售者進行查處。在查處過程中,如發現其經營制作場所無工商營業執照,將按照無照經營對經營者進行查處。

但北青報記者發現,目前網上銷售汽車干擾器的商家,都只是在網上公布電話和QQ等聯系方式,如果按照屬地管轄權來進行查處,也很難實現有效的打擊。而且工商部門的處理只是針對“三無產品”和無照經營的行為進行,對于非這兩類的情況也沒有好的處理依據。

律師

建議完善法律規定

購買使用干擾器實名制

北青報記者發現,目前類似開鎖、公章刻制和典當等涉及普通人群切身利益的行業,警方都采取了特種行業管理來進行規范。目前,有關機動車維修也有相應的機動車修理業管理,公安機關是依據《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機動車修理業進行管理。根據規定,機動車修理單位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后15日內到經營所在地區、縣公安機關備案,公安機關即時辦理特種行業備案登記手續。

但北青報記者查閱公安部頒布的《機動車修理業報廢機動車回收業治安管理辦法》發現,該文件涉及的只是機動車維修和報廢機動車回收的管理事項,也并不包括目前網上出現的銷售汽車干擾器的相關規定。

重慶和華利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袁能貴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作為一種電子產品的汽車干擾器,目前并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禁止生產銷售,產品本身并非像槍支、假鈔等違禁物品是法律明令禁止銷售的物品,所以對于生產和銷售還缺乏相應的法律約束。“但目前這種產品對社會帶來的安全隱患很大,應該將這類產品列入違禁品或者限制品來進行管理,對隨意生產者和銷售者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明確相關部門的打擊權限,以便于整治汽車干擾器在市場的隨意流通。”袁律師說。

對此,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也建議,應當加強此類電子產品在流通環節的管理,相關部門應加強管理,采取登記制度,對生產、銷售和使用汽車干擾器的人員進行實名登記管控,以便于對這種電子產品形成有效的監管。本版文并攝/本報記者 池海波

精彩美圖 更多 >>

分享

青島話題 更多 >>

深度報道 更多 >>

大家愛看

信網手機版

信網小程序

青島網上辟謠平臺

AI調解員

Copyright © 2015 信網. All Rights Reserved 魯ICP備14028146號